拒执人夜间转移财产 网上追逃落网
2012-05-02 10:22:02
中国法院网讯 (王茂峰) 近日,利用夜间非法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卓维岭,在江苏无锡被警方追回并刑事拘留。
2011年9月,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权利人马会申请执行卓维岭、叶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查,卓维岭和叶青系夫妻。2011年4月新沂法院判决卓维岭、叶青给付马会借款本金175000元及利息。在诉讼中,法院根据马会的申请,依法查封了卓维岭、叶青所有的肉牛40头,并责令由卓维岭、叶青看管。因卓维岭、叶青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马会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卓维岭、叶青称肉牛仍需喂养,尚不能出售,并答应分期分批偿还马会的借款,并履行了第一期还款50000元。权利人马会也同意了卓维岭、叶青的还款意见。然而,2011年11月12日上午,权利人马会到新沂法院执行局反映查封的牛不见了。执行人员随即联系卓维岭却联系不上,随后联系叶青,叶青称其于2011年11月11日上午10时,因本案债务问题与卓维岭发生争执,被卓维岭打伤,被120送往新沂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其也不知牛的下落。
执行员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走访周围邻居,了解到11月11日当晚被卓维岭雇佣的卖牛和运输人员,查明了被执行人卓维岭于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夜里十一时至凌晨四时左右,利用夜间加之是周末法院人员休息的时机,将法院查封的牛偷偷地运出、卖掉,随后携卖牛款离家外逃的事实。
新沂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卓维岭行为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决定将此案移送新沂市公安局侦察。新沂市公安局立案后于2012年4月通过网上追逃在无锡市将被执行人卓维岭刑事拘留。卓维岭被拘留后,认识到自己所犯的罪行,主动和权利人达成和解协议,交清了全部案款,现被取保候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2011年9月,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权利人马会申请执行卓维岭、叶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查,卓维岭和叶青系夫妻。2011年4月新沂法院判决卓维岭、叶青给付马会借款本金175000元及利息。在诉讼中,法院根据马会的申请,依法查封了卓维岭、叶青所有的肉牛40头,并责令由卓维岭、叶青看管。因卓维岭、叶青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马会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卓维岭、叶青称肉牛仍需喂养,尚不能出售,并答应分期分批偿还马会的借款,并履行了第一期还款50000元。权利人马会也同意了卓维岭、叶青的还款意见。然而,2011年11月12日上午,权利人马会到新沂法院执行局反映查封的牛不见了。执行人员随即联系卓维岭却联系不上,随后联系叶青,叶青称其于2011年11月11日上午10时,因本案债务问题与卓维岭发生争执,被卓维岭打伤,被120送往新沂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其也不知牛的下落。
执行员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走访周围邻居,了解到11月11日当晚被卓维岭雇佣的卖牛和运输人员,查明了被执行人卓维岭于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夜里十一时至凌晨四时左右,利用夜间加之是周末法院人员休息的时机,将法院查封的牛偷偷地运出、卖掉,随后携卖牛款离家外逃的事实。
新沂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卓维岭行为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决定将此案移送新沂市公安局侦察。新沂市公安局立案后于2012年4月通过网上追逃在无锡市将被执行人卓维岭刑事拘留。卓维岭被拘留后,认识到自己所犯的罪行,主动和权利人达成和解协议,交清了全部案款,现被取保候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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