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地头调解 泸溪法雨春风润心田
2012-04-10 15:43: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志芳 唐波
阳春三月,百花盛开。眼下,正值春耕时节,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思群众所想,解百姓所需,成立的“农忙法庭”纷纷深入土家苗寨、田间地头调解、开庭,化解纷争,时时传递司法温暖,处处播洒司法雨露,法雨春风滴滴润泽百姓心田。
县城近郊的五里洲村油菜花竞相开放,大棚蔬菜基地里“白浪”翻滚,村前寨后到处是农民犁田备耕的忙碌身影。3月28日,一大早,该院民一庭法官、书记员带着电脑、打印机等庭审设备,来到这里,开庭审理赵某离婚案。
被告张某长期在广州务工,因事不能回家,委托其父代为诉讼,老人,今年77岁。他说,如果到县城去,他与老伴可能找不到法庭。上次,他与老伴,去县城办事,在灯塔处迷了路,幸亏热心人的帮助,才让他们平安回家。
随来的工作人员小杨和小刘,把带来“巡回法庭”背景悬挂在堂屋门前墙上,然后搬来桌椅,摆上审判员、书记员的坐签,把原告、被告及委托代理人的坐签牌挂在木椅子的靠背上……
这边,书记员已经装好电脑、打印机,接上电源,操作电脑,准备各种相关材料。
这样,一个简易法庭,搭建成功了。这样的“法庭”,尽管没有金碧辉煌的大厅,审判也不是什么大案要案,可是对于案件的当事人来说,每起纠纷的解决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上午9时许,“法庭”正式开庭。听说是在村子开庭审案,村民吃过早饭,也陆陆续续到场旁听。
双方都是二婚,没有财产分割,婚后也没有再生小孩,案件非常简单。
法官胡立新,从事审判工作已有20多年,经验丰富。他采取简易程序进行调解。被告是委托代理,所以开庭后。是一次又次打电话与代理人沟通、协商。调解中,因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提出补偿6万元费用的诉求,致使庭审多次中断。原告赵某系贵州铜仁沿河县人,来回一趟需花一天时间,看到僵持的局面,心里很是焦急,也略显无奈。这些法官胡立新都看在眼里。
春无三日晴。上午11时,天空下起了淅淅沥沥的春雨,经过多次电话与被告沟通、释明法律,最后使其放弃诉求,同意离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审完案子,胡立新显得有些疲惫。他说,有时遇到案情复杂的,地方又偏远的,要走上三五回,才能成功解决,今天这样的还简单。
像这样的案例,在巡回审判的案件中,可以说是司空见惯。这些事关群众基本生活,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赡养、抚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宅基地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看似鸡毛蒜皮,实则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泸溪县法院充分运用其灵活机动、亲民便民、群众易于接受的特点,将法庭搬进土家苗寨、田间地头,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满足了他们的司法诉求,深受欢迎和好评。
在开展巡回法庭诉讼便民活动中,该院结合辖区农民外出打工多的特点,特别设立“假日法庭”、“农忙法庭”“苗语法庭”和“午间法庭”四个特色法庭。法官们放弃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到田间地头、建筑工地审理案件;利用中午时间选择当事人同意的地点开庭,开展立案进村、开庭进村、诉讼调解进村、信访接待进村、法制宣传进村等为主要内容的“诉讼服务五进活动”,切实方便农村群众诉讼。同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实现了“村村有开庭、庭庭有普法”的效果。
2011年2月,该院还相继出台了《巡回办案制度》、《诉调对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设立了11个覆盖全县所有乡镇的巡回审判联系点,确保巡回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参与调解活动的一些当地群众认为,法院把法庭开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降低了诉讼成本,还能让群众直接了解案件事实真相,明辨是非,增强司法的透明度。
泸溪县法院一心为民的作法,当地群众看在眼里,喜在心里,给巡回法庭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田间地头的和事佬。”
2011年来,该院巡回法庭共开庭146次,解决简易纠纷176件,化解突发性事件17次,有威、有力、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为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县城近郊的五里洲村油菜花竞相开放,大棚蔬菜基地里“白浪”翻滚,村前寨后到处是农民犁田备耕的忙碌身影。3月28日,一大早,该院民一庭法官、书记员带着电脑、打印机等庭审设备,来到这里,开庭审理赵某离婚案。
被告张某长期在广州务工,因事不能回家,委托其父代为诉讼,老人,今年77岁。他说,如果到县城去,他与老伴可能找不到法庭。上次,他与老伴,去县城办事,在灯塔处迷了路,幸亏热心人的帮助,才让他们平安回家。
随来的工作人员小杨和小刘,把带来“巡回法庭”背景悬挂在堂屋门前墙上,然后搬来桌椅,摆上审判员、书记员的坐签,把原告、被告及委托代理人的坐签牌挂在木椅子的靠背上……
这边,书记员已经装好电脑、打印机,接上电源,操作电脑,准备各种相关材料。
这样,一个简易法庭,搭建成功了。这样的“法庭”,尽管没有金碧辉煌的大厅,审判也不是什么大案要案,可是对于案件的当事人来说,每起纠纷的解决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上午9时许,“法庭”正式开庭。听说是在村子开庭审案,村民吃过早饭,也陆陆续续到场旁听。
双方都是二婚,没有财产分割,婚后也没有再生小孩,案件非常简单。
法官胡立新,从事审判工作已有20多年,经验丰富。他采取简易程序进行调解。被告是委托代理,所以开庭后。是一次又次打电话与代理人沟通、协商。调解中,因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提出补偿6万元费用的诉求,致使庭审多次中断。原告赵某系贵州铜仁沿河县人,来回一趟需花一天时间,看到僵持的局面,心里很是焦急,也略显无奈。这些法官胡立新都看在眼里。
春无三日晴。上午11时,天空下起了淅淅沥沥的春雨,经过多次电话与被告沟通、释明法律,最后使其放弃诉求,同意离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审完案子,胡立新显得有些疲惫。他说,有时遇到案情复杂的,地方又偏远的,要走上三五回,才能成功解决,今天这样的还简单。
像这样的案例,在巡回审判的案件中,可以说是司空见惯。这些事关群众基本生活,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赡养、抚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宅基地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看似鸡毛蒜皮,实则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泸溪县法院充分运用其灵活机动、亲民便民、群众易于接受的特点,将法庭搬进土家苗寨、田间地头,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满足了他们的司法诉求,深受欢迎和好评。
在开展巡回法庭诉讼便民活动中,该院结合辖区农民外出打工多的特点,特别设立“假日法庭”、“农忙法庭”“苗语法庭”和“午间法庭”四个特色法庭。法官们放弃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到田间地头、建筑工地审理案件;利用中午时间选择当事人同意的地点开庭,开展立案进村、开庭进村、诉讼调解进村、信访接待进村、法制宣传进村等为主要内容的“诉讼服务五进活动”,切实方便农村群众诉讼。同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实现了“村村有开庭、庭庭有普法”的效果。
2011年2月,该院还相继出台了《巡回办案制度》、《诉调对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设立了11个覆盖全县所有乡镇的巡回审判联系点,确保巡回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参与调解活动的一些当地群众认为,法院把法庭开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降低了诉讼成本,还能让群众直接了解案件事实真相,明辨是非,增强司法的透明度。
泸溪县法院一心为民的作法,当地群众看在眼里,喜在心里,给巡回法庭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田间地头的和事佬。”
2011年来,该院巡回法庭共开庭146次,解决简易纠纷176件,化解突发性事件17次,有威、有力、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为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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