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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法官工作站化解矛盾纠纷侧记
2012-03-22 14:24: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东频道 | 作者:朱景明 韩丰收
  近年来,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全县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站,主动占位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积极搭建便民工作平台,让群众走进法律,让法官贴近群众,形成了以法院机关驻地为中心,以派出法庭为平台,以法官工作站为前哨的“全方位、无缝隙”司法便民服务网络,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立足便民利民,减轻群众诉累

  广饶县地域广阔,有些乡镇村庄偏远,全县只有一处人民法庭,群众诉讼很不方便。为切实减轻群众的负担,广饶法院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结合人口数量、地域面积,在全县六个乡镇、两个街道,各设立一处法官工作站。他们选齐、配强法官工作站工作人员,站长由从事民商事审判的优秀庭长或副庭长担任,负责法官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并配备一名热爱基层工作、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所在乡镇选派一名熟悉农村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法律知识水平的人员配合法官工作站工作。要求法官转换角色,由原来的“坐堂问案”,变为走出法庭,巡回办案,送法上门,由法官定期到工作站现场办公,审理案件,调处纠纷,开展法律服务。

  有了法官工作站,当事人在家门口就能化解纠纷,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群众满意度大大提高。去年以来,法官工作站就地审理案件430件,其中调解结案352件,平均审限40天,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注重整合资源,妥善处结纠纷

  法官工作站通过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和直接参与等方式对纠纷进行调解,采取讲评案例、观摩庭审、参与调解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内的调解工作人员指导培训。将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或认为需要改进的意见,及时告知基层调解组织,帮助基层调解组织健全案件调解档案,规范调解程序,对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的重大疑难民事纠纷,应人民调解员的要求,现场指导调解,使“一般矛盾不出村,重大矛盾不出乡镇(街道)”,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既方便了群众,也避免了一般性矛盾纠纷进入诉讼渠道,使法院集中精力办大案、办难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在日常的工作中,注重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与案件关联的单位、社会团体,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的单位或个人作用,构建起多元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共同解决矛盾纠纷。今年以来,法官工作站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230起,避免了形成诉讼案件。

  搭建沟通平台,推动工作科学发展

  法官工作站依靠基层组织的调解员,详细掌握群众纠纷的基本情况,调查了解社情民意,当好预报员,对一般情况定时向法院、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对基层出现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苗头和倾向,在与当地党委、 政府及其他相关单位协调联动的基础上,掌握实情,综合分析,及时上报,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翔实的第一手资料,避免和稳控社会不安定事件,法官工作站已经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过滤器”、突发事件的“减压阀”,矛盾纠纷的“情报点”。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化建设,促进了当地和谐建设。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开庭时,该院法官工作站的法官们常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中、村委会办公室,甚至是田间地头,村民们经常三五成群地相约结伴来旁听,一件案子审理完了,广大老百姓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也提高了,真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通过 “法律赶大集”活动、“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户、到地头”、举办法制报告、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巡回审判等多种方式,加大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去年以来,该院法官工作站共接受群众日常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组织法制报告会21场,发放普法宣传材料5000多份,组织巡回审判53次,使上万名群众受到了法制教育,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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