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创新“收付直通车”
2012-03-19 16:35: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泾县频道 | 作者:查红武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在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开庭前即要求当事人提供银行帐号并签字确认;制作法律文书时,将当事人接收赔偿款的银行帐号写入主文,由保险公司直接汇入该帐号,实现了赔偿款收付直通。

  该院受理的案件中,相当一部分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该类纠纷涉诉保险公司较多,标的较大。按习惯做法,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在案件审结后,都将赔偿款汇入法院帐号,再由法院通知当事人按程序审批后领款。这种做法,既不利于当事人及时领款,也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工作效率,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开庭前即要求当事人提供银行帐号并签字确认;制作法律文书时,将当事人接收赔偿款的银行帐号写入主文,由保险公司直接汇入该帐号,实现了赔偿款收付直通。既确保了保险公司赔款支付的安全,又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劳累,当事人坐在家里就可以收到赔偿款,节约了司法资源,可谓是一举多得的便民利民举措。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