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量刑公开明明白白
2011-02-24 11:50:59
中国法院网讯 (汪国振)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稳步开展:自2010年3月至今年2月,共审结15类量刑规范化试点罪名案件180余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民众反映强烈的同案不同判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在确定2010年10月开始在全国全面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后,海拉尔区法院更是明确了未成年犯、未遂犯、自首、立功等常见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幅度,选择了常见、多发的交通肇事、抢劫等15种犯罪进行规范,促使司法公正得到进一步提高。
2月15日,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抢劫案: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处罚金1000元。根据量刑规范化改革要求,法庭在庭审时开展了定罪与量刑两部分辩论。在量刑部分,公诉机关除了提出量刑建议外,还陈述了有罪、罪重等证据,以及酌情考量的情节,被告人辩护律师同时发表了辩护意见,审判长询问了被告人对量刑部分的意见,合议庭综合考虑上述意见后,当场作出上述判决。
旁听完庭审过程的被告人家属说,过去庭审定罪是公开审理,量刑是闭门合议,给人一种神秘感,现在量刑公开化变得明明白白。
最高人民法院在确定2010年10月开始在全国全面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后,海拉尔区法院更是明确了未成年犯、未遂犯、自首、立功等常见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幅度,选择了常见、多发的交通肇事、抢劫等15种犯罪进行规范,促使司法公正得到进一步提高。
2月15日,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抢劫案: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处罚金1000元。根据量刑规范化改革要求,法庭在庭审时开展了定罪与量刑两部分辩论。在量刑部分,公诉机关除了提出量刑建议外,还陈述了有罪、罪重等证据,以及酌情考量的情节,被告人辩护律师同时发表了辩护意见,审判长询问了被告人对量刑部分的意见,合议庭综合考虑上述意见后,当场作出上述判决。
旁听完庭审过程的被告人家属说,过去庭审定罪是公开审理,量刑是闭门合议,给人一种神秘感,现在量刑公开化变得明明白白。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