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学习詹红荔做“三让”法官
2011-11-20 10:11: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崇华
11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出了《关于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正在全区法院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在宁夏法院迅速掀起向詹红荔同志学习的活动。
此前,宁夏高院代院长李彦凯在16日结束的全区中级法院亮点工作观摩会上强调,要通过“走基层、转作风、树形象”活动,学习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法律增辉”的好法官。
李彦凯说,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很强的示范性和实践性。在宁夏法院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迅速掀起向詹红荔同志学习的高潮,要紧密结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宁夏法院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转入“大实践”阶段提出的“走基层、转作风、树形象”主题,结合提高审判质效与提升工作效率,结合强化法院管理与效能建设,结合转变司法作风与树立良好形象,结合法院文化建设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整个“大实践”阶段学习、讨论和实践詹红荔同志忠诚于党、牢记使命的崇高品质,以人为本、全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勇于开拓、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清正廉洁、健康向上的高尚情操,在全区法院形成学有榜样、比有参照、赶有目标、超有动力的良好氛围。
此前,宁夏高院代院长李彦凯在16日结束的全区中级法院亮点工作观摩会上强调,要通过“走基层、转作风、树形象”活动,学习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法律增辉”的好法官。
李彦凯说,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很强的示范性和实践性。在宁夏法院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迅速掀起向詹红荔同志学习的高潮,要紧密结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宁夏法院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转入“大实践”阶段提出的“走基层、转作风、树形象”主题,结合提高审判质效与提升工作效率,结合强化法院管理与效能建设,结合转变司法作风与树立良好形象,结合法院文化建设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整个“大实践”阶段学习、讨论和实践詹红荔同志忠诚于党、牢记使命的崇高品质,以人为本、全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勇于开拓、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清正廉洁、健康向上的高尚情操,在全区法院形成学有榜样、比有参照、赶有目标、超有动力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黎虹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