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定:“效能革命”好 执行法官结2案
2019-03-01 09:17:32 | 来源: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
在扎实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效能革命活动中,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执行一庭女庭长张永华40天连结2案,赢得申请执行人的衷心点赞。
张某某申请执行曹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该案于2019年1月16日申请执行,执行标的额为抚养费10000元,财产折抵款6500元,共计165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张永华立即向被执行人曹某某邮寄了送达执行手续,但被执行人拒收。执行法官经过多方努力,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曹某某为了躲避执行也一直避而不见。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多次给被执行人打电话,再三催促,终于将被执行人传唤到庭。经过耐心地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和思想疏导工作,反复向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曹某某于2019年2月26日主动将执行款全部交到法院执行账户。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40天,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女法官的高效快捷十分满意,一再表示感谢!
赵某某申请执行钱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申请标的额为46823元,申请人于2019年1月21日申请执行。在传唤被执行人的过程中,被执行人钱某某称已经还清申请人借款,并提供了一些证据证实。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永华迅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存款,发现被执行人在银行有2万元存款,于是先将此款迅速划拨到法院执行账户。鉴于被执行人钱某某称已经还清申请人借款,并提供了一些证据证实,本着对双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2019年2月21日,将双方当事人传唤到庭,当面对质,经过整整一个上午的调解、对质,双方最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钱某某支付给申请人赵某某23000元,案外人给付申请人赵某某20000元,此案当场执行完毕,其他不再追究。
从立案到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款,仅仅35天时间,不仅快速高效,而且措施得力、行动迅速、划款及时,在及时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做到了对双方当事人负责,而不是盲目地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心结也了。申请执行人赵某某接过执行款,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真是太感谢了!没想到一个月的时间,案子就执行结案了,快速、神效!这要在以往,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事情!大正月里收回执行款,这是乙亥年的大好兆头啊!”
自2019年1月1日到2月26日,正定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293件,较2018年同期增长56.35%,结案172件,结案率13.30%;较2018年同期分别增长117.72%和39.27%,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三深化、三提升”效能革命成果,真正使“有目标、尽责任、快节奏、高效率”成为工作常态,实现了提速、提质、提效。
张某某申请执行曹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该案于2019年1月16日申请执行,执行标的额为抚养费10000元,财产折抵款6500元,共计165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张永华立即向被执行人曹某某邮寄了送达执行手续,但被执行人拒收。执行法官经过多方努力,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曹某某为了躲避执行也一直避而不见。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多次给被执行人打电话,再三催促,终于将被执行人传唤到庭。经过耐心地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和思想疏导工作,反复向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曹某某于2019年2月26日主动将执行款全部交到法院执行账户。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40天,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女法官的高效快捷十分满意,一再表示感谢!
赵某某申请执行钱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申请标的额为46823元,申请人于2019年1月21日申请执行。在传唤被执行人的过程中,被执行人钱某某称已经还清申请人借款,并提供了一些证据证实。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永华迅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存款,发现被执行人在银行有2万元存款,于是先将此款迅速划拨到法院执行账户。鉴于被执行人钱某某称已经还清申请人借款,并提供了一些证据证实,本着对双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2019年2月21日,将双方当事人传唤到庭,当面对质,经过整整一个上午的调解、对质,双方最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钱某某支付给申请人赵某某23000元,案外人给付申请人赵某某20000元,此案当场执行完毕,其他不再追究。
从立案到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款,仅仅35天时间,不仅快速高效,而且措施得力、行动迅速、划款及时,在及时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做到了对双方当事人负责,而不是盲目地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心结也了。申请执行人赵某某接过执行款,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真是太感谢了!没想到一个月的时间,案子就执行结案了,快速、神效!这要在以往,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事情!大正月里收回执行款,这是乙亥年的大好兆头啊!”
自2019年1月1日到2月26日,正定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293件,较2018年同期增长56.35%,结案172件,结案率13.30%;较2018年同期分别增长117.72%和39.27%,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三深化、三提升”效能革命成果,真正使“有目标、尽责任、快节奏、高效率”成为工作常态,实现了提速、提质、提效。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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