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法院创新管理反规避 着力化解执行难
2011-05-27 16:03:29
     中国法院网讯 (李洋洋)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管理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

  该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执行工作效果。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执行措施,积极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依法及时处置被执行财产,最大限度地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司法制裁力度,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以及负有法定协助义务拒不协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制裁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集中力量解决一批重点、难点案件,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结。妥善协调、平衡案件执行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执行工作发展。积极探索执行方式方法的改革,大力推行公告执行、悬赏执行、执行听证、交叉执行等做法。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赖债户”、“钉子户”采取媒体曝光、公开拘留、逮捕等多项措施。在执行重大疑难案件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对被执行人采取上网公告、发布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出境等措施,逐步建立信用等级制度,积极参与全国法院威慑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有求必应、快速反应、立即执行、穷尽措施的执行工作机制,做到及时执行、高效执行。

  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强化执行实施环节的集体办案制度,充分发挥合议庭的监督作用。坚持执行公开,强化对执行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和制约,防范消极执行行为的发生。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学历升级教育等活动,不断提高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对消极执行,办人情案、金钱案,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工作需要的个别人员及时调离执行队伍。

  进一步争取各方支持,巩固执行工作成果。紧紧依靠县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充分运用国家和社会的力量,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不断优化执行工作环境,改善执行工作条件。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继续宣传和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联系,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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