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二中院:审执密切配合 600万元工程款7天执结
2011-05-18 10:26:19
     中国法院网讯 (赵华)  5月17日,申请执行人李光凡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领到619.66万元工程履约保证金后,禁不住喜极而泣。此案从立案执行到权利人领取标的款项仅7天时间。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备受社会病诟。是什么原因致该案执行如此神速呢?重庆二中院负责人道来其中缘由,狠抓立案、审理与执行的密切配合,牢固树立审判各环节为执行着想的理念,案件从受理、审理均要考虑到执行,千方百计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破解“执行难”。具体来讲,凡可能有执行内容的案件,当事人到法院咨询,除对诉讼风险进行提示外,还要充分提示执行风险。让当事人了解对方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符合诉前财产保全条件的案件建议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尽可能让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致在诉前流失;案件进入诉讼环节后,针对判决后可能有执行内容的,建议当事人对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诉讼保全或者依职权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尽可能让案件审结后能够得以执行;在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查找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对被执行人施以强大的执行压力,力促案件顺利执行。

  该案中,重庆二中院在诉讼环节根据查获被告单位的银行存款线索,果断予以冻结,使案件审结后迅速将619.66万元标的款执行到位。

  据了解,重庆二中院在狠抓审判各环节通力配合执行以来,“执行难”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2010年,该院受理执行案件163件,执结137件,执结率为84.1%,执行到位率达88.3%,兑现债权5亿余元,执行工作呈现良性发展。今年第一季度,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7件,到位金额977.02万元,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100%, 该院近40%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民商事案件均依法进行了诉讼保全。目前,该院正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力度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力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