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队伍建设之基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010-08-29 08:59: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雪峰
  事业兴衰,关键在人,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基础。桦南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紧密联系队伍实际,以司法能力建设为根本,干部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内外环境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一、以“三个着力”为切入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促进审执质效提升。

  一是坚持向学习要能力。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目标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院党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花费6000余元为每个部门有针对性的订了一套学习型期刊,内容涉及政治理论、法学、法理、案例研讨等多个领域。

  同时由政工科根据当前法律法规变化及时上网下载法律条文、购买讲解光盘,制定动态学习计划,使法官能够了解、掌握司法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如在《侵权责任法》、新《国家赔偿法》颁布以后,我院及时组织全院干警进行集中学习,累计达16课时,为法官依法正确办案奠定基础。同时院党组鼓励干警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近三年来共为11名干警去北京参加封闭式司法考试培训创造了条件,有7名干警顺利通过。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缓解法官断层,促进法院工作创新、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坚持向制度要能力。以机制建设为主线,突出以制度管人,立足我院实际,先后制定了《桦南县人民法院“一案三责”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桦南县人民法院办案奖励制度》、《桦南县人民法院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重新修订了《桦南县人民法院队伍管理制度》、《桦南县人民法院考勤制度》、《桦南县人民法院信访工作责任制》。仅上半年就按以上制度为干警兑现办案补贴、满勤奖、值班值宿补贴近8万元。按照“一案三责”对有责任的发改案件、信访案件的办案人及迟到早退的的干警扣发奖金1060元。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奖罚分明,初步建立起用制度管人,用制度激励人的队伍管理模式。

  三是坚持向管理要能力。在审判管理方面,依托“一案三责” 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管理制约机制,重新修订了《桦南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将原来每年年末30%的比例抽查改为每半年对判决案件逐件评查,实行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信访案件重点评查。

  同时由调研室根据统计报表数据每月下发《审判工作通报》,及时通报案件审判情况,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案件、超审限的案件点案点人,对被案件评查委员会和审判委员会评定为错案、严重瑕疵案件、信访案件的实行合议庭追责制,记入法官业绩档案,将错案责任追究落到实处,强化审判人员案件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在干警工作绩效考评管理上,结合以“一案三责”为主题的司法管理年活动,重新修订了《桦南县人民法院绩效考评办法》,使考评项目更加科学化,把管人与管事、管人与管案、管人与用人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干警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务求实效上。

  (二)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

  一是扎实推进干部职级理顺工作。桦南法院曾有九年未提拨干部的历史,近80%的中层干部均为股级审判员,使得一些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受到一定抑制,甚至有的干警曾开玩笑说,准备为副科级奋斗终身。面对这种状况,院党组积极、多次向县委汇报,使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得到县委高度重视,去年年终岁尾有13名干部得到正科、副科级提拔使用,解决了法院长达九年没有干部任职的问题。开创了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新局面,使干部增添了信心,全院干警看到了希望。今年拟配备、提拨的2名专职审委会委员、2名正科级审判员、一名副科级干部也已报送县委组织部门待批。

  二是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抓好三件事。

  继续推行“轮岗制”。促进审判资源规范合理流动,科学配置审判力量。一年来对中层干部轮岗10人次,普通干警轮岗6人次;

  完善副庭长“助理制”。根据近年来干警的工作绩效档案,综合考察审判人员的办案质量、效率和撰写审判业务调研文章情况,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使那些审判业务精、工作作风好、廉洁奉公、年富力强的审判人员走上副庭长岗位,充分发挥副庭长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原有5名副庭长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选任了4名副庭长,初步建立起职级结构科学、层次合理的干部队伍;

  三是加强对现有干部的考核管理。依托“一案三责”责任追究机制,对原有考评项目进行细化、科学化,把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将考评结果作为对干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切实推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出”的用人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着力改善执法环境,为队伍建设提供保障。

  一是在内部环境上,逐步提高软硬件建设水平。

  年初以来更新办公桌椅48套,新增车辆6台,台式电脑40台,笔记本电脑15台,打印机37台,高速电子扫描仪1台,摄相机1台,数码照相机1台,传真机1台,实现每人一台电脑的现代化办公水平;同时为审判委员会委员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实现审委会例会无纸化;法院的办案工具和通讯设施也逐步更新换代,法院现代化建设水平逐年提高。在从严治警的同时,加大从优待警力度,营造关心、理解、尊重、善待法官的人文环境,除定期发放办案补贴、满勤奖、调研宣传奖励外,从今年起为干警发放误餐补助,交通补助,逐步提高法官经济待遇。

  二是在外部环境上,营造崇尚法律、尊崇法官、各方支持的良好执法环境。

  在对上沟通上通过积极汇报得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外部工作环境宽松。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关心重视下,我院经费保障逐年增加,今年公用经费保障达到《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基层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确定标准的100%,即人均2.1万,同比增长了近一倍,实现法院经费全额保障。在与市中院对口请示、沟通上,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大力指导支持,市中院业务庭对口部门对我院请示、咨询的疑难案件加强了判前把关、指导、答疑,为案件最终正确定性提供了保障。

  在形象树立上,扎实推进司法公开、民主,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定期向人大、政协报送案件开庭排期,特殊、敏感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自觉接受监督。1-8月共报送开庭排期13次,涉及案件56件。同时利用完备的软件系统,完善的硬件设施,不断加强新闻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的“六走进”活动,在宣传普法的同时,向社会全面介绍法院工作流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展示法院文化底蕴和干警精神风貌,以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形成有利于人民法院开展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有效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

  二、队伍建设成效初显,整体工作效能全面提高

  通过坚持不懈的抓队伍建设,党组的凝聚力、干警的向心力不断增强;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理念凝聚人心,干警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一案三责”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得到贯彻落实,切切实实融入到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真正发挥了作用,取得了成效,各项工作均保持稳中求进的良好势头。

  一是办案质效有较大幅度提高。案件审理出现“两升、两降、一零”的良好发展态势,即案件结案率、调撤率上升,上诉率、发改率下降,新访案件为零。2010年1-8月全院平均案件结案率达90.22%,同比增长12.99%,民商事案件调撤率95.66%,同比增长20.39%,上诉案件36件,同比减少53件,上诉率2.60%,同比下降7.96%,发改案件数为5,同比减少39件,发改率同比下降4.86%。适用简易程序结案1201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7.60%,同比提高10.16%,四个法庭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9.66%,同比提高7.24%。

  二是司法为民意识增强。“三个至上”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不断树立,案件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廉洁办案意识不断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通过机制建设,人力资源整合,各业务庭变伸手要人为伸手要案。在案件审理上,1-8月审判人员人均结案近33件,同比增加14件;在工作纪律上,1-8月全院干警电子指纹签到满勤率达97.5%,同比增长14个百分点;在廉洁司法方面,继续保持了执法办案零违纪、零投诉的廉洁办案记录;在工作风貌上,全院干警干劲十足,相互之间“不猜疑、不忌妒、不戒备”, 团结奋进,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风清气正、轻松和谐、一心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逐渐形成。

  三是群众满意度提升。人民法官规范、高效、公正、廉洁司法得到人民群众有效回应,内外执法环境均有较大改善。当事人均能按正常程序表达诉求,1-8月未出现新访案件,旧访也由2009年的18件减至目前的7件,旧访案件有效化解率达61.11%。两会期间,我院工作报告人大代表通过率达100%,法院院长任职人大代表认可率达100%。全县目标考评中,班子测评满意率100%,由多年的二类单位越升为目标管理考评一类单位。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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