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法院把好“五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2010-08-24 14:46:32
     中国法院网讯 (孔德法 于冰)  今年以来,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坚持以和谐理念处理矛盾的原则,从矛盾纠纷的阶段性特征着手,结合法院不同诉讼阶段的工作特点把好“矛盾入口等五关”,通过着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今年1—7月份,共调解结案560件,调撤率54%,同比提高4.6%。

  该院建立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范机制,把好“矛盾入口关”,加强事先预防。开通“绿色通道”式便民服务措施,设立导诉台,加强风险告知工作,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耐心解答法律疑问,拉近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距离,避免因不予立案或当事人盲目立案后诉求得不到保障而引发额外纷争和不满。实施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对标的额小、案情简单的案件实行立案调解,力争在立案阶段调解结案,减少当事人减少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案件审理中,强化调解意识,大力推进感情调解、释法调解、委托调解等方法,审执中把好“矛盾调解关”。完善岗位目标绩效考评办法,细化、量化调解、和解工作的考核指标,提高其分值和奖惩力度,引导干警用和谐思维观察问题、处理矛盾、对待群众,增强调处矛盾、案结事了的能力,有效地化解诉争矛盾。1—7份,执行和解结案63件,占执结案件的39%。

  对案件不能一判了之,宣判后继续做足劝导和判决说理工作,对当事人就判决内容和有关法律适用等提出的疑问,细心解答,耐心劝导,尽量减少当事人因对判决服、法官解释不到位而引发的上诉、上访等事件,并努力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力争使案件不进入执行程序就将纠纷彻底解决,把好“判后释疑关”。与2009年同期相比,上诉案件数减少12%,服判息诉率提升1.5%。

  此外,该院还坚持院领导接待接访和院领导、信访人员、主审法官联合接访制度,每年开展一次百起案件千名当事人回访制度,倾听当事人心声,解答上访人疑惑,对当事人和上访人提出的问题,找清根源,分析症结,化解当事人心结,对每一起信访案件均限时办结,件件有回复,力争做到将争议彻底终结,切实把好“矛盾终结关”。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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