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能动司法理念
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的探索和实践
2010-08-19 09:14: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陕西省甘泉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益萍
  石油产业是甘泉县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驻地石油企业缴纳利税占到全县财政总收入的80%以上,石油企业生产秩序的安全稳定直接关系到甘泉社会发展和治安大局的稳定。一度时期,辖区盗贩原油犯罪活动猖獗、涉油矛盾纠纷剧增。作为基层法院,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号召开展的“支持石油企业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建设”活动以来,把打击涉油犯罪活动、化解涉油经济纠纷、确保石油产业健康发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职责前移、职能前置,在如何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大局方面做了一些尝试。

  一、涉油案件情况

  2008年以来,我县涉油刑事案件主要类型是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和职务侵占罪三大类。涉油民事、行政案件则以经济合同纠纷、占地补偿、污染赔偿、安全事故引起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纠纷与劳动争议案件为主,平均每年以26%的速度递增。

  二、涉油区域乱象

  近年来,由于利益驱动等种种原因,破坏、干扰石油企业生产经营的事件频发,主要表现。一是当地老百姓无理阻碍、干扰钻井生产。个别村民怂恿家里老人以生活困难为由无理挡路、挡车,刁难企业。如劳山乡苏家河村民李某让其92岁母亲采取挡路、锁大门手段索要生活费,如拉油车通行,必须交20元过路费,否则不能通过,使生产、运输无法正常运行;二是收费和要价过高,加大生产成本。如每口井收取协调费、通讯费、井眼费、管理费等,乡、村及群众给油井供水、修泥浆池、承揽工程等要价过高,明显超出市场价,增加企业运行成本;三是村与村之间利益纠纷影响企业生产,因道路、井场涉及多个村组,村委会之间因供水、照井和承揽工程等问题发生纠纷,组织村民阻拦企业生产经营;四是以赔偿标准低为由阻碍生产。石油企业在征占用地、污染赔偿等方面已依法做出赔偿或超出标准赔偿,但当地群众仍以标准过低等为由阻碍生产。如,一老年村妇牛某自称78岁,以征占其耕地补偿费过低(按标准已领取2万多元),要求钻井队再付给20万元,否则井场十几口油井不能压裂生产。

  三、专项整治活动

  (一)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理清工作思路。

  鉴于油区治安形势严竣,石油生产困难重重等现象。县委、政府于召开了“支持石油企业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建设”动员会。县法院承包了两乡、一个采油厂的专项整治工作。首先在油区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分析、理清了工作重点和难点,将指挥部设在油区一线,迅速开展整治活动。我院制定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油区治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以打击盗贩原油、破坏石油生产设施、扰乱石油开采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以“打现行、捣团伙、摧窝点、断通道、铲根源、建机制”为总体思路,采取宣传教育与严打整治结合、外查与内查结合、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结合、短期整治与长效机制结合的办法,规范石油开采秩序,确保油区治安稳定。

  (二)横向联合多级联动,建立长效机制。

  县法院充分发挥县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整合县法院、公安派出所干警与乡政府、司法所、村干部和当地石油企业干部职工力量100多人,由县法院统一调度,实行县乡联动、企业联动、警民联动、干群联动的工作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逐步实现原油管护由堵截向蹲守、由打击向预防的转变。一是县乡联合,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因石油开采引起的各种矛盾纠纷,登记造册,逐一解决。二是企业自查,严肃惩处。加大惩处企业内部“油耗子”力度,维护企业内部治安秩序。三是干警出动,专项整治。刑事与民事相结合,打击与保护相结合、多措并举彻底整治油区秩序。四是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经过两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为石油企业正常生产保驾护航,确保油区社会长治久安。

  (三)、延伸审判职能作用,油区秩序好转。

  七月初,整治活动启动以来,院长亲自出任总指挥,并指定一名副院长担任副指挥主抓涉油案件,其他院领导全力配合,党组成员率先垂范,深入基层,一线办案,全力做好不稳定因素、不安全隐患的排查摸底工作。对摸排出的四起影响采油厂生产秩序的案件逐案分析,充分发挥审判与调解职能,积极协调,依法妥善处理石油企业与当地政府及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公平、合理地保护各方利益。一是以“柔性”协调与贫困救济相结合,合理合法解决矛盾纠纷。劳山乡李某让其92岁母亲在南区采油厂湫沿山指挥部挡路、断道、锁门一个多月,鉴于老妇人年事已高,明知是其子背后怂恿却无据可查,不宜采取强制措施。法院、公安及基层干部联手做其思想工作,耐心讲解法律政策和道德观。经调查核实,李家确实生活困难,遂积极协调解决其农村“低保”待遇,老婆婆终于放弃违法行为,顺利解决了一大难题;二是以思想工作与强制措施相结合,确保生产经营秩序井然。对无理阻挡生产违法行为、屡教不改重点人群决不手软,以点带面提高群众法制观念,预防油区违法行为发生。劳山乡登山峪村村民马某无理阻挡钻前修路工程十多天,经多方、多次细致的政策解答和好心劝解,但本人在整治活动期间仍态度恶劣,拒不悔改,依然阻碍施工,经联合调查取证后,由劳山乡派出所做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自称78岁的“黑户”牛某(女),在井场撒泼两个多月,日夜吃住在井队工棚,谁劝阻骂谁,后来发展到挥舞镰刀将施工工人全部赶走,致一台钻机无法搬迁,13口油井不能正常压裂,影响180吨产量,损失59万元。经联合执法组多次做思想工作未果,法院与公安干警前往原户籍所在地调取信息资料,证明其本人受过刑事处分,且年龄不足七十岁,遂果断收集、固定证据,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现本人虽然开始上访,但停止了违法行为,不再阻碍钻井生产。井队现已顺利完成了钻机搬迁和压裂任务,抽油、运输正常运转。采取强制措施后,打击了牛某的嚣张气焰,也教育了周围群众。打掉这个令当地群众、乡村干部和采油厂最棘手、最头痛的“拦路虎”,干部群众拍手称快。目前,在南区采油厂区域查处涉油案件四起,行政拘留3人,调处民事纠纷1件,油区生产生活正常,社会治安环境明显好转;三是探索专项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区域经济稳步发展。经过两个月来的专项整治,受到石油企业和当地群众好评。近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岚同志到甘泉调研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石油企业提出了希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净化石油生产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为适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和新期待,县法院正在探索以“法官联系点制度”为纽带,与驻地石油企业建立长期的沟通机制,通过“院企共建”,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将能动司法理念贯穿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中去。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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