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坝法院:法庭开在农家庭院
2010-08-13 15:08:24
法庭开在农家庭院
     中国法院网讯 (蒋兴旺)  “感谢杨法官,亲自到家里来审案,方便了我们老百姓,可苦了你们啊!”年事已高、心情激动的当事人王某说。8月11日,四川省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到年岁已高、交通极为不便的元坝区王家镇方山村7社农民王某家的庭院中,公开开庭审理、调解了一起涉及赡养遗赠的纠纷案,周边群众近20人旁听了全过程。

  据了解,原告赵某与被告王某于2001年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被告即日起承担原告的衣食住行等,待原告死后遗赠给被告房屋及山林土地等财产。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由于没有具体明确如何承担原告的衣食住行,以及原被告之间言语行为不当,故原告以被告没有履行约定义务为由,于2010年7月5日起诉要求法院撤销遗赠扶养协议。

  法庭审查受理后,考虑到被告王某年岁已高、交通不便决定进行巡回审理。在审理中,开庭、调查、辩论、调解……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法官注重一边解释法律的规定,一边强调这许多年来结下的亲情,始终引导双方在着眼未来的基础之上,往调解的思路上走。通过摆事实、论道理、讲法律。最后在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老人脸上浮现出笑容。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元坝区人民法院将被动司法转变为主动服务,设立“巡回法庭”,配备了专用车辆,每月定期、不定期到各乡镇固定的审判点或田间地头、农家庭院,甚至是医院病房巡回审理。对那些相邻关系、赡养关系等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农忙时节的案件,直接到村头、地头开庭,就地及时化解矛盾,不误农时;同时充分利用就地审理,开展以案讲法活动,教育广大群众,实现“走一路、审一线,执结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今年以来,已巡回审理各类案件50余件,化解民间纠纷40余起,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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