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应突出“五个重点”
2010-07-27 08:20: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郭保振
  加强党的建设是人民法院坚持党的领导、实践党的宗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当前,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任务越来越重,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此情形下,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愈加重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实现人民司法事业的科学发展,履行好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关键在人民法院的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审判,确保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确保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结合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实现“三个确保”目标,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必须突出以下五个重点:

  一、突出党的领导这一重点,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我国《宪法》确定了党的领导地位,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表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我们的事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毛泽东同志曾说过:“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这样一个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胜利。”我国几代领导人都强调,党的建设只能加强,绝对不能削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法院的责任更加重大,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才能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司法事业才能不断前进。因此,人民法院必须将党的领导置于首位,坚决服从、切实巩固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时刻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接受党委对法院工作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领导和协调,及时主动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确保法院工作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的宗旨保持一致,与人民的利益保持一致。近年来,平顶山中院始终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开展工作。平顶山市委为全市法院执行难、涉诉信访等困难问题的解决和调解年、巡回审判等重要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保持先进性这一重点,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办量所在”。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不注重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就难以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任务,难以树立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就不会满意。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先进性建设,一是要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这既是党的建设的核心,也是我们党的特色,人民法院必须将抓思想理论建设同抓审判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长抓不懈。近年来,平顶山中院按照建立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作风整顿等活动,有效解决了个别干警存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得不牢等问题,为人民法院的科学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二是要以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人民法院必须努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近年来,平顶山中院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大力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开展了“争创五好党支部”等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的奉献精神和司法能力;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调解年、巡回审判和涉诉信访专项治理等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要加强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建设。科学先进的工作机制是保持先进性的保障。近年来,平顶山中院结合“制度创新年”等活动的开展,以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为核心,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立院的科学管理体制和良好运行机制,先后创新法院队伍管理、审判管理、执行工作管理等八项机制,为保持先进性提供了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平顶山中院党组先后四次被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评为“重视党建工作的先进党组”。2008年,平顶山中院机关党委被省委命名为“全省五好党组织”,是全省法院系统的唯一一个。

  三、突出为大局服务这一重点,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大局服务是人民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也是新时期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根本要求。人民司法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服从并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人民法院工作才能有生命力,才能不断取得发展。因此,人民法院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摒弃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甚至是片面强调司法独立的错误倾向,自觉把人民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去谋划、去发展。要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工作,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和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要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和谐开展工作,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纠纷,加大调解力度,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并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社会法庭等各种社会资源和社会手段进行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不断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的新路子,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实现“官”民关系和谐。要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开展工作,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等活动,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审理好涉及国有企业破产改制和土地、环保、矿产资源等事关经济发展案件,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去年以来,平顶山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570件,民事案件21121件,行政案件3342件,有力地服务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

  四、突出司法为民这一重点,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人民司法是党的宗旨和司法人民性的根本要求。人民司法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始终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人民法院工作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拥护。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群众满意度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个别干警司法为民意识不强,缺乏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工作冷横硬推,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因此,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 ,努力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民有所求、必有所为,民有所忧、必有所谋,想民所想、急民所急,切实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做到司法护民、便民、利民。必须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深入田间地头、企业社区办案,充分利用“假日法庭”办案,以最方便群众的方式解决纠纷;必须把加强调解作为化解矛盾、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手段,树立调解是更高层次审判的理念,增强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用人民群众最容易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必须妥善处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为民司法的成效。去年以来,平顶山市两级法院共巡回办案8026件,巡回审判率达38% ,调解结案14775件,调解率达70%,妥善化解了纠纷,有效拉近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同时,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等专项活动,以贴近群众的司法方式化解了大量纠纷。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建立实施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执行案件特困申请人救助基金等制度,落实对困难群众诉讼费用缓减免制度,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五、突出司法廉洁这一重点,树立司法公信力。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基础,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司法不廉,势必难以有效维护党在群众中的形象,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难以树立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必须把好入党关,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将不合格党员清除出党;必须建立有效的党员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预防、监督、查处和惩治,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保证我们党的纯洁性和战斗力。近年来,平顶山中院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生命线工程”,摆在重要位置,每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首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每年坚持开展组织一次监狱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召开一次法院系统反面典型剖析会等为主要内容的“十个一活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在发展党员时不论资排辈,严格把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决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十条禁令”等规定,制定落实了《案件跟踪监督管理规定》、《案件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实施办法》、《党风廉政考核实施办法》等规定。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开通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成立案件评查问责办,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处理违法违纪人员22人,有效促进了司法廉洁。平顶山中院党风廉政建设经验3次在全省法院会议上介绍、推广,并被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人事厅表彰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人民法院必须把加强党的建设摆在全部工作的统领和总揽的重要位置,坚持以党的建设为主线,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才能有效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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