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建设推进法院队伍建设
2011-04-06 11:16: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昌俊克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十二五”计划开局之年,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关键一年。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全部工作必须围绕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围绕着党的中心工作进行。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法院、省高院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大监督、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不动摇,紧贴法院实际,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全面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不断强化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建工作,以确保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狠抓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强化党员队伍建设是关键。在法院党建工作中,法院党组是核心,广大党员干警是主体。必须充分发挥党组、支部、党员三个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巩固党的坚强领导是前提。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和县,以及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要坚持不懈地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自觉加强理想信念、党性意识、思想道德等方面的修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地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的坚定信仰者、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大力弘扬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践行者。立足实际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解决法院工作干什么、怎样干、怎样干好的问题,不断提高党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把党支部建在庭上,把支部的作用发挥在庭上。真正做到人民法庭建在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在支部建设上,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定期评估党员干部政治表现,记入干警档案。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法院前伸后延的审判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送法进学校、进乡村、进军营,通过巡回开庭、巡回审判,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等活动,加强外界对法院的了解,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立足争创,坚持经常、注重实效”方针,号召各党支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办案标兵”“廉政建设标兵”、“调解能手”及“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设立“党员示范岗”等,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身体力行,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勤勤恳恳、不畏艰辛、迎难而上,始终严守正义、廉洁奉公、执法为民,以实际行动创一流工作业绩,将手中的司法权化作为民服务和谋利的工具,从而实现自身发展和服务人民的“双赢”。

  二、狠抓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要始终把党员队伍建设作为根本性、战略性任务来抓,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不断强化党员干警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努力组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严谨、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

  一要抓教育,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实开展“人民法院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深化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认识,增强对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提高干警政治素质,进一步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和“如何服务、如何司法”的世界观、方法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和队伍状况,开展针对性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建设,要求每位干警做到“净心、净身、净行”,做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法官职业道德的典范。认真开展向宋鱼水、金桂兰等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在干警中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要抓培训,提高干警司法服务水平。加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突出抓好思想作风教育、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和思想境界,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开展庭审观摩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不断提高干警司法服务水平;引导干警自建知识架构,通过对各类法律问题的交流辩论,达到共同提高业务水平的目的;培养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文风,加强调研工作,做到以调研促审判。

  三是抓管理,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效率。成立审判管理专门机构,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着力抓好 “一头(立案)、一尾(结案)、一中间(审限变更)和一空间(案件流转)”四个环节,着力完善“信息即时输入、审限跟踪警示、案件质量评查、法官绩效考核”四大制度。完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实施办法》,量化案件评查标准,建立评查机制,树立人人参与、层层把关的质量意识,及时整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案件督导员制度,选调优秀党员干警担任案件督导员,负责了解掌握案件质量和审判基本情况,掌握审判人员审判技能,从机制上解决案件质量管理问题,实现案件质量的动态管理;严格案件签发制度,促使干警不断强化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和质效意识,在追求优质高效的同时,自觉依法办案,切实提高案件质效。

  三、加强机制建设,树立和维护法院公正司法形象

  “无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机制是搞好党建工作、树立和维护法院公正司法形象的基本保证,必须加强机制创新完善工作。

  一是建立科学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按照工作性质,可将队伍分类,根据思想品质、知识水平、性格品质、沟通协作、能力层次等标准,建立个人档案,全面动态掌握干警发展情况,通过科学组合,最大限度地挖掘每个干警的工作潜能,做到人尽其才,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完善《绩效考评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奖惩考核,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形成“奖勤罚懒、褒优贬劣”的奖惩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干部活力,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

  二是健全法院党组领导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党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院党组会、院务会、审判委员会等组织形式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开展谈心活动。

  三是健全廉政监管机制,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意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审判、执行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强化事前、事中的监督,拓宽监督视野,实现无缝隙、全方位监督。通过《廉政保证金制度》、《首问责任制》等制度,加强对干警的制约与监督,规范职业行为,严肃工作纪律。同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切实贯彻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自觉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教育和引导干警“永远居安思危、永远如履薄冰、永远兢兢业业、永远公正廉洁”。让干警做到自重、自律、自警、自醒、自励,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队伍。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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