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诉访机制 坚持司法为民
——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创新工作纪实
2010-07-19 15:26: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乾细
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以民为本,创新工作举措,精心构建立案、信访亲民、为民、便民、护民的绿色通道,彰显公正、优良、务实的司法人文关怀。
设立“诉讼服务中心”
为满足人民群众新时期对诉访的需求,今年6月,龙海市法院设立“诉讼服务中心”,为诉访群众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释法答疑、信访接待等8大项司法服务。该服务中心内有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释法答疑室、立案调解室、休息区等,配备电子触摸屏、导诉台、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卫生文具便民箱、饮水器具,各项制度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同时,该服务中心和基层法庭还推行上门立案、预约节假日立案等服务,对于本辖区行走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及未成年人案件,采取上门立案,对拖欠民工工资、涉军人军属等案件,采取预约节假日立案,对当事人系外地的,采取邮递立案等灵活多样方式及时立案,尽最大努力让诉访群众少跑一趟路,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花一分钱。今年上半年,该法院共审查收立各类案件2414 件,当日立案率、正确率均达100%,接待来访645人次,为经济困难群体提供缓免交诉讼费303件55.39万元。让人民群众接受到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办理信访显为民
龙海市法院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群众涉诉信访,倾心尽力为民排忧解难。进一步完善推行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全员接访制、服务承诺制,原审原执责任制、以及约访、下访、回访和信访办理跟踪监督、信访听证、办结结果呈报、回复、责任追究、接受监督等制度,严格落实涉诉信访工作定责任单位、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限的“五定”要求,强化工作责任的落实。大力提倡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矛盾。原告高井心、李惠娜、李惠贤与本村村民小组就土地补偿费分配发生纠纷,三原告起诉到龙海法院,经一、二审法院判决,村民小组应偿付给三原告土地补偿费各4万元。判决书生效后,高井心、李惠娜、李惠贤于2008年12月31日向龙海法院申请执行。该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三申请执行人为此信访。龙海法院为维护该案母女三人的合法权益,先后多次深入调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并前后历经12次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终使本案双方当事人于今年4月2日,在龙海法院执行局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即时全部履行,该起信访件就此圆满办结。
查民情解民忧
龙海市法院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化解涉诉信访。将办案责任和信访责任合二为一,力求做到案结事了;以诉前导诉、判后释疑、案件回访为平台,让当事人胜败皆明,息诉止访;以院领导下基层、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为途径,妥善处理信访疑难案件,及时、高效化解纠纷。龙海市某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老板下落不明,52名员工被拖欠劳动报酬52万余元,今年4月28日,18名员工一同到当地管委会闹访,龙海市法院陈剑星院长获知此情况,马上亲自督导本院角美法庭迅速启动绿色通道,并与法律援助中心、派出所等部门协作,安抚员工情绪,说服员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同日下午,角美法庭就地立案,当即调解,并由当地管委会即时先行垫付员工部分工资。次日上午,52名员工与该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快速有效化解这一群体性纠纷,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设立“诉讼服务中心”
为满足人民群众新时期对诉访的需求,今年6月,龙海市法院设立“诉讼服务中心”,为诉访群众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释法答疑、信访接待等8大项司法服务。该服务中心内有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释法答疑室、立案调解室、休息区等,配备电子触摸屏、导诉台、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卫生文具便民箱、饮水器具,各项制度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同时,该服务中心和基层法庭还推行上门立案、预约节假日立案等服务,对于本辖区行走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及未成年人案件,采取上门立案,对拖欠民工工资、涉军人军属等案件,采取预约节假日立案,对当事人系外地的,采取邮递立案等灵活多样方式及时立案,尽最大努力让诉访群众少跑一趟路,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花一分钱。今年上半年,该法院共审查收立各类案件2414 件,当日立案率、正确率均达100%,接待来访645人次,为经济困难群体提供缓免交诉讼费303件55.39万元。让人民群众接受到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办理信访显为民
龙海市法院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群众涉诉信访,倾心尽力为民排忧解难。进一步完善推行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全员接访制、服务承诺制,原审原执责任制、以及约访、下访、回访和信访办理跟踪监督、信访听证、办结结果呈报、回复、责任追究、接受监督等制度,严格落实涉诉信访工作定责任单位、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限的“五定”要求,强化工作责任的落实。大力提倡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矛盾。原告高井心、李惠娜、李惠贤与本村村民小组就土地补偿费分配发生纠纷,三原告起诉到龙海法院,经一、二审法院判决,村民小组应偿付给三原告土地补偿费各4万元。判决书生效后,高井心、李惠娜、李惠贤于2008年12月31日向龙海法院申请执行。该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三申请执行人为此信访。龙海法院为维护该案母女三人的合法权益,先后多次深入调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并前后历经12次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终使本案双方当事人于今年4月2日,在龙海法院执行局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即时全部履行,该起信访件就此圆满办结。
查民情解民忧
龙海市法院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化解涉诉信访。将办案责任和信访责任合二为一,力求做到案结事了;以诉前导诉、判后释疑、案件回访为平台,让当事人胜败皆明,息诉止访;以院领导下基层、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为途径,妥善处理信访疑难案件,及时、高效化解纠纷。龙海市某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老板下落不明,52名员工被拖欠劳动报酬52万余元,今年4月28日,18名员工一同到当地管委会闹访,龙海市法院陈剑星院长获知此情况,马上亲自督导本院角美法庭迅速启动绿色通道,并与法律援助中心、派出所等部门协作,安抚员工情绪,说服员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同日下午,角美法庭就地立案,当即调解,并由当地管委会即时先行垫付员工部分工资。次日上午,52名员工与该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快速有效化解这一群体性纠纷,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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