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能动服务大局 求和谐案结事了
济源中院积极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纪实
2010-07-14 14:58: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常晓山 王长安
- 公众开放日,王卫民院长耐心解释
- 济源中院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
- 签订目标责任书
- 济源中院邀请小学生到法院"作客"
“不知道案件是否受理、不知道案件为什么不受理、不知道案件不受理该怎么办”,这“三个不知道”是3月19日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全市开展的“一创双优”活动召开的征求意见座谈会时来自基层群众代表的心声。同样,这“三个不知道”也引起了该院党组的注意。
如何解决这“三个不知道”,济源中院决定以做好“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敞开法院大门,让民众接近司法、知悉司法,不断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一纸诉状交法院 诉讼中心全解决
“没想到真快呀,不到10分钟立案手续就全部办完了”,在济源中院的的便民诉讼中心门口,市民吴天贞拿着开庭传票等,高兴地说。
5月19日,随着阵阵鞭炮的响声,济源中院投资20余万元新建成的“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了使用。
建设之初,院党组就立足于“三个第一”的原则,即人民群众参诉办事的第一场所、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处理矛盾纠纷的第一程序。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一个总面积300多平方米,下设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大厅、两间调解室,一间听证室、一间院长接待室的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终于建成了。同时在此还设立了材料收转窗口、诉讼费缴纳窗口、立案审查窗口、案件查询窗口、案件分流窗口等,使其充分发挥立案审判的诉权保障功能、过滤导诉功能、息诉化解功能和有效救济功能,让走进法院大门的人民群众诉前、审中、判后均能找到一字排开的服务窗口。在所有的接待窗口,配以明显的指示标志,并设立了导诉台和导诉员进行引导。每件设施上还增加指示牌,提供当事人使用的电话、传真机、电脑等便民设备。在便民服务中心门口设置了残疾人绿色通道,为当事人配备了座椅沙发、茶几、饮水机、笔墨纸张、老花镜等,同时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从事窗口接待工作,为优质服务提供队伍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 听证会开到村委会
司法听证是法院在审判和执行案件过程中,在作出涉及当事人事案外人重大利益的司法活动中,听取当事人和有关人员陈述意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邵原镇坟洼村村民李某与本村村委和村民王某因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李某在2004年2月15日向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和王某返还退耕还林补贴860斤小麦,一审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二审予以维持,李某仍不服,申请再审,济源中院再审维持了一二审判决,李某为此多次赴省赴京上访。后省高级法院指令济源中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受理案件后,院领导非常重视,要求合议庭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角度出发,充分关注李某的诉求。合议庭多次向院领导汇报案情,并和林业局、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协调,争取该案的和解。
由于该案时间长,当事人情绪激烈、诉求也越来越高,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5月10日,济源中院召集乡镇干部、林业局人员、村民代表、部分党员以及居住在邵原镇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三十余人,在邵原镇坟洼村就李某再审一案举行听证会,并现场发放调查表,对法院的审判结果、调解意向等进行了评议,随后合议庭对听证结果进行了汇总后,向参加听证的人员进行了通报。这样既方便了群众诉讼,也减少了百姓诉累,同时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开展百日竞赛活动 促使社会矛盾化解
如何使三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济源中院党组决定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并专门成立以院长王卫民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全院干警会,层层动员,统一思想,使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到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针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中院及时开展了领导包案活动,王卫民院长分包了李某与劳动保障局工伤认定一案,李某是在上班期间被烧伤。王院长包案后积极与三方当事人联系,进行谈话劝导,为其剖法析理,逐字逐句解读原审判决,全面分析相关证据和法律的适用,在王院长的思想教育下,李某最终作出了让步,原则上同意撤回上诉。卢新奇副院长分包的贺某故意伤害暨附带民事赔偿一案,贺某情绪激烈,表示如果法院判他有罪,他就会一直上访,并表示宁愿住死在看守所也不同意调解,卢新奇副院长为了防止新的上访案件的发生,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通过组织调解,耐心讲解法律知识,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被感动,从原来的势不两立到平静地坐下来进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贺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贺某及家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审务公开 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关切和期待不再局限于案件的审判公开,而是想了解法院所有可公开事务的运转情况。
向公众开放,法院不再神秘。为不断探索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济源中院党组研究决定,今年全市两级法院将5月4日、6月1日、8月1日、9月9日和12月29日确定为“公众开放日”。目的是打开法院大门,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让社会各界亲身感受司法审判的严肃与庄重,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也有助于审判机关进一步推进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全面树立法院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公众开放日”的当天,院长办公室、荣誉室、审判法庭等都将对外开放;对前来参观的人员,也将有组织地进行庭审观摩;两级法院的党组成员还将面对面与群众进行交谈,听取观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还将选择一些在我市有重大影响和社会关注的案件进行开庭,使观众在观摩庭审的同时,也受到普法教育。
公布问责电话,全省法院第一家。为加大对案件的评查问责力度,3月25日,济源中院在本院的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举报电话。目的是进一步强化案件评查问责的“评、查、问”三项功能,变“事后评查监督”为案件的“全程评查监督”,更加能够使案件评查做到“快、准、严”,即对反映的问题快速开展,对反映的问题准确把握,对反映的问题严肃处理。同时,该院还在各业务庭建立了问责联络员,及时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所在业务庭的反映,尽可能减少和防止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以此也标志着该院的案件的评查问责由临时性、突击性、批示性向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转变,也打破了过去的单一问责向全面管理的转变。
多项举措促进廉洁司法。年初,省法院颁布了“十条禁令”,济源中院先后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办公楼内摆放宣传版面、利用大屏幕滚动播出以及在报纸、电视台公告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一系列举措,确保“十条禁令”的规定落实到位。与此同时,班子成员们还先学一步、先做一步,并通过院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自己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一般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干警廉洁承诺书的形式将“十条禁令”纳入反腐倡廉工作之中。还利用集体活动时机,广泛学习“十条禁令”的具体规定,敦促干警使禁令内容真正入脑、入心,积极营造良好的“以廉为荣、以廉为乐”反腐倡廉舆论氛围。 干警们高兴地说,“十条禁令”是我们的“护身符”,是我们的“坐标系”,是法院“为大局报务,为人民司法”的“助推器”,它为我们实实在在构筑起了一道令司法腐败望而却步的“防火墙”。
如何解决这“三个不知道”,济源中院决定以做好“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敞开法院大门,让民众接近司法、知悉司法,不断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一纸诉状交法院 诉讼中心全解决
“没想到真快呀,不到10分钟立案手续就全部办完了”,在济源中院的的便民诉讼中心门口,市民吴天贞拿着开庭传票等,高兴地说。
5月19日,随着阵阵鞭炮的响声,济源中院投资20余万元新建成的“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了使用。
建设之初,院党组就立足于“三个第一”的原则,即人民群众参诉办事的第一场所、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处理矛盾纠纷的第一程序。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一个总面积300多平方米,下设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大厅、两间调解室,一间听证室、一间院长接待室的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终于建成了。同时在此还设立了材料收转窗口、诉讼费缴纳窗口、立案审查窗口、案件查询窗口、案件分流窗口等,使其充分发挥立案审判的诉权保障功能、过滤导诉功能、息诉化解功能和有效救济功能,让走进法院大门的人民群众诉前、审中、判后均能找到一字排开的服务窗口。在所有的接待窗口,配以明显的指示标志,并设立了导诉台和导诉员进行引导。每件设施上还增加指示牌,提供当事人使用的电话、传真机、电脑等便民设备。在便民服务中心门口设置了残疾人绿色通道,为当事人配备了座椅沙发、茶几、饮水机、笔墨纸张、老花镜等,同时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从事窗口接待工作,为优质服务提供队伍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 听证会开到村委会
司法听证是法院在审判和执行案件过程中,在作出涉及当事人事案外人重大利益的司法活动中,听取当事人和有关人员陈述意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邵原镇坟洼村村民李某与本村村委和村民王某因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李某在2004年2月15日向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和王某返还退耕还林补贴860斤小麦,一审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二审予以维持,李某仍不服,申请再审,济源中院再审维持了一二审判决,李某为此多次赴省赴京上访。后省高级法院指令济源中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受理案件后,院领导非常重视,要求合议庭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角度出发,充分关注李某的诉求。合议庭多次向院领导汇报案情,并和林业局、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协调,争取该案的和解。
由于该案时间长,当事人情绪激烈、诉求也越来越高,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5月10日,济源中院召集乡镇干部、林业局人员、村民代表、部分党员以及居住在邵原镇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三十余人,在邵原镇坟洼村就李某再审一案举行听证会,并现场发放调查表,对法院的审判结果、调解意向等进行了评议,随后合议庭对听证结果进行了汇总后,向参加听证的人员进行了通报。这样既方便了群众诉讼,也减少了百姓诉累,同时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开展百日竞赛活动 促使社会矛盾化解
如何使三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济源中院党组决定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并专门成立以院长王卫民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全院干警会,层层动员,统一思想,使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到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针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中院及时开展了领导包案活动,王卫民院长分包了李某与劳动保障局工伤认定一案,李某是在上班期间被烧伤。王院长包案后积极与三方当事人联系,进行谈话劝导,为其剖法析理,逐字逐句解读原审判决,全面分析相关证据和法律的适用,在王院长的思想教育下,李某最终作出了让步,原则上同意撤回上诉。卢新奇副院长分包的贺某故意伤害暨附带民事赔偿一案,贺某情绪激烈,表示如果法院判他有罪,他就会一直上访,并表示宁愿住死在看守所也不同意调解,卢新奇副院长为了防止新的上访案件的发生,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通过组织调解,耐心讲解法律知识,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被感动,从原来的势不两立到平静地坐下来进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贺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贺某及家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审务公开 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关切和期待不再局限于案件的审判公开,而是想了解法院所有可公开事务的运转情况。
向公众开放,法院不再神秘。为不断探索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济源中院党组研究决定,今年全市两级法院将5月4日、6月1日、8月1日、9月9日和12月29日确定为“公众开放日”。目的是打开法院大门,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让社会各界亲身感受司法审判的严肃与庄重,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也有助于审判机关进一步推进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全面树立法院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公众开放日”的当天,院长办公室、荣誉室、审判法庭等都将对外开放;对前来参观的人员,也将有组织地进行庭审观摩;两级法院的党组成员还将面对面与群众进行交谈,听取观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还将选择一些在我市有重大影响和社会关注的案件进行开庭,使观众在观摩庭审的同时,也受到普法教育。
公布问责电话,全省法院第一家。为加大对案件的评查问责力度,3月25日,济源中院在本院的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举报电话。目的是进一步强化案件评查问责的“评、查、问”三项功能,变“事后评查监督”为案件的“全程评查监督”,更加能够使案件评查做到“快、准、严”,即对反映的问题快速开展,对反映的问题准确把握,对反映的问题严肃处理。同时,该院还在各业务庭建立了问责联络员,及时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所在业务庭的反映,尽可能减少和防止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以此也标志着该院的案件的评查问责由临时性、突击性、批示性向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转变,也打破了过去的单一问责向全面管理的转变。
多项举措促进廉洁司法。年初,省法院颁布了“十条禁令”,济源中院先后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办公楼内摆放宣传版面、利用大屏幕滚动播出以及在报纸、电视台公告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一系列举措,确保“十条禁令”的规定落实到位。与此同时,班子成员们还先学一步、先做一步,并通过院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自己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一般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干警廉洁承诺书的形式将“十条禁令”纳入反腐倡廉工作之中。还利用集体活动时机,广泛学习“十条禁令”的具体规定,敦促干警使禁令内容真正入脑、入心,积极营造良好的“以廉为荣、以廉为乐”反腐倡廉舆论氛围。 干警们高兴地说,“十条禁令”是我们的“护身符”,是我们的“坐标系”,是法院“为大局报务,为人民司法”的“助推器”,它为我们实实在在构筑起了一道令司法腐败望而却步的“防火墙”。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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