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法院“四深化”加强队伍建设
2010-05-06 08:54: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许昌频道 | 作者:张晓旭 王军琦
  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以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队伍为目标,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许昌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继续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全面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认真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着力转变不符合人民群众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使法院队伍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漠视群众诉求、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查处违规收费、乱罚款、拉赞助等行为。努力建设一支一心为民的法院队伍,推进全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政治思想教育是队伍建设的基础。队伍建设,重在教育引导,弘扬正气。许昌县法院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努力建设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不断加大对干警正面灌输的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干警的头脑,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和“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着力培育干警主动学习、互相学习、带着问题学习的氛围,以学习促转变,不断增强干警政治上的坚定性,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影响,端正司法理念,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提高了干警的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

  深化司法廉政建设。首先加强领导作风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和苦干实干精神,时刻以自己的良好作风和工作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以实际行动为全院干警做出表率。其次、坚持不懈的对法官进行廉政自律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对法官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干警警戒、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及个人廉政档案等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使每一个司法环节都有章可循,切实做到靠制度管理,靠制度监督,靠制度办事。努力建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确保队伍纯洁。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同时大力宣传、表彰、奖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树正气、树新风。

  深化法院文化建设。狠抓职业道德、作风和纪律教育,造就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法院队伍。教育干警树立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不断增强干警的职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 进一步规范法官行为,着力培养公道正派、求真务实、雷厉风行、文明有礼、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审判和文明执法水平。培养干警形成“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标准、高效率的优秀法官队伍。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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