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社会调查员“亮相”德州
2010-04-02 08:56:29
专职社会调查员“亮相”德州
     中国法院网讯 (郑春笋)  3月31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专职社会调查员聘任仪式,聘任本院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审判工作的10名书记员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专职社会调查员。

  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活动中,针对过去由团委、妇联、街道等工作人员兼任的社会调查员缺乏法律专业知识、所作社会调查给法庭审判帮助有限等不足,该法院自即日起在全国率先实行未成年刑事审判专职社会调查员制度,由专职社会调查员负责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性格特点、成长经历、在校表现、就业情况、社会交往情况等进行调查了解,及时出具调查报告、出庭宣读供法院量刑时参考,并开展庭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挽救等延伸性工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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