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积怨促和谐 “仇”邻终握手言和
2010-03-19 10:49: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温树森 陈春苗
  陕西省镇坪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农案件中,始终组建涉农案件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将调解贯穿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3月18日,镇坪法院成功调和一起邻里之间的故意伤害案,使居住相距不足70米、相见却为陌路人的两家人最终握手言和。

  杨成生、李崇禄两家居住在镇坪县钟宝镇东风村三组,两家房屋相距仅六十余米,数年来关系一直较好。2009年8月6日,杨家人留村干部在家吃饭时,邀请李崇禄老汉作陪,村干部饭后离开后李崇禄之妻到杨家,李崇禄之妻抱怨杨成生儿媳在李崇禄与杨成生(化名)一纠纷中为王成生做了不利己方的证言,双方由此争执起来,李崇禄之妻一怒之下用饭碗砸伤杨成生左眼角,杨成生亦用椅子将李崇禄打伤在地。双方到县医院检查后,均住院治疗。镇坪县公安局对该事件调查后,对杨成生和李崇禄之妻作出了行政拘留并罚款的处罚。杨成生、李崇禄先后出院后,李崇禄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伤残等级为十级。李崇禄将杨成生告上法庭,要求追究杨成生刑事责任,附带请求民事赔偿5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在主审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杨成生赔偿李崇禄各项损失2万元,李崇禄撤销追究杨成生刑事责任的请求。但此次调解并未能根除双方间的矛盾,杨成生仅给付了李崇禄现金1000元,拒绝给付其余钱款,李崇禄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杨成生对自己的伤情也进行了鉴定,结论为轻伤。随后,杨成生又将李崇禄之妻及李崇禄告上法庭,要求追究李崇禄之妻的刑事责任,并由两被告赔偿损失3万余元。

  审理中,主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邻居,而邻里不和将是破坏平安和谐社会环境的最大隐患,同时双方诉争必然因重新鉴定或上诉等产生较多的费用。为促进和谐,减少当事人诉讼负担,主办法官到当事人住所地,找到村干部及双方亲友协助法院做调解工作。经过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及部分亲友主动于日前来法院,共同请求由法院主持进行调解,主办法官指出了双方的行为过错,同时进行了邻里之间应团结互助的社会公德教育,双方当事人悔恨不已,为此事双方不仅因住院、鉴定、诉讼、请代理人和辩护人等耗费了大量财力,同时也遭受了较大的精神痛苦,更是耽误了不少农活。双方当事人表示今后双方一定要和平相处,不再发生争端。相互仇视数日的两家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协议,两家损失相互冲抵后,由杨成生再补偿李崇禄现金55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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