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落实三个“走在前头” 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010-03-15 16:35: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开松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面胜利的关键一年。人民法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将更加繁重。衡阳两级法院将牢牢树立“走在前头”的意识,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拓进取,顽强拼搏,努力推动各项工作的新发展。
一、认识要走在前头
当前人民法院所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容忽视,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保持清醒的头脑。
一要深刻认识经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大量的矛盾纠纷将会显现出来并诉诸法律,各种新类型案件、敏感性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必然增多,人民法院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这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要深刻认识社会矛盾凸显的新特点。当前我国仍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特别是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大量增加、群体性事件多发,对社会稳定造成极大的冲击。涉及利益分配、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诉信访等方面的社会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利益诉求日益多样化、社会心态日益复杂化及对社会不满情绪的扩散化,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难度明显增大。这些不利因素将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超乎寻常的困难和影响。
三要深刻认识自身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一是司法力量与艰巨的任务不相适应。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市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增速明显,2009年全市法院受理和审结各类案件 的增长比率均超过20%。而且很多案件涉及的人员众多、利益关系复杂,稍有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法院工作正面临着案件增幅较快、个案矛盾激化与案多人少的多重工作压力。二是司法效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不相适应。具体说来,案件审判效率普遍较低,办案质量和效果不够理想,有的办案程序和裁判文书存在瑕疵和错漏;在处理涉诉信访中对无理缠诉闹访、干扰正常诉讼和影响机关工作秩序的问题还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三是司法管理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目前,全市法官队伍参差不齐,管理难度大。对法官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约,对人的管理和对案的监督存在互相脱节的现象。四是司法素质与社会的期盼不相适应,少数法官责任心不强、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够深入,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亟待提高。违法违纪问题虽然大幅减少,但执法不公、不严、不廉、不文明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二、思路要走在前头
(一)要创新工作理念。2010年全市法院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中心,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重点,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司法改革,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司法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的跨越。总体要求与目标是:始终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的工作方针,始终贯彻“凝聚人心,塑造形象,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致力于打造一流的领导班子、一流的法官队伍、一流的工作业绩和一流的司法环境。队伍形象实现更大的提升,司法环境得到更大的改善,“两庭”建设取得更大的突破。
(二)要创新工作品牌。品牌是树立司法威信的名片,是体现司法形象的窗口。近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但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平稳发展而缺乏亮点,我们过去有特色的工作往往起步较早而缺乏后续运作,思路新颖而缺乏实质提升。2010年,全市法院要开展司法品牌建设活动,把争先创优、打造特色品牌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自身实际,善于挖掘亮点,做到院院有品牌、创特色、出经验。要在社会矛盾化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上创品牌,力争在“圆桌审判”、审限管理、缓刑适用与监管、业务培训、涉企服务、社会调解、民意沟通、廉政机制等方面出特色、出亮点、出经验,力争实现“一院一品”、“一院几品”,着力打造衡阳的“司法名片”。
(三)要创新工作机制。推行任务分解制,对各项决策、谋划、部署,要进行逐项分解;推行跟踪进度制,将任务落实到主管领导、具体部门和承办人员,制定跟踪进度表,加强督查,确保工作环环相扣,防止脱节;推行季度工作调度机制,每个季度都对上季度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并根据工作情况部署、调度本季度工作。推行考核通报制,定期对工作进行考核、讲评和通报,并注重奖惩引导,优质高效地推进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工作要走在前头
第一,要全力以赴地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当前,社会矛盾触点增多,涉诉矛盾的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增强。全市法院要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采取过硬措施,不断巩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一是要着力把握矛盾的化解重点。要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着重审理好在调结构、促转变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公司清算、企业破产等案件。要深入开展人民法院进企业活动,更好地指导企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合法、合理地规避市场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针对各类群体性纠纷,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依法妥善地加以解决,具体应着重审理好劳动争议、征地拆迁以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群体性纠纷案件,努力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二是要着力创新矛盾的化解方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始终如一地贯彻调解工作方针。坚持诉讼程序与仲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协调配合,促进更多的矛盾纠纷以替代诉讼方式解决。采取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纠纷较多的社区和乡村设立法官调解工作室等方式,进一步推进和加强调解工作。开展“调解办案”专项经验总结和调解能手评选活动,不断提升司法调解能力。三是要着力把住矛盾的化解源头。要把案结事了的要求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把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与涉诉信访工作有机地衔接起来,强化涉诉信访责任追究,促进办案质量和效果的提高,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同时,要着眼于预防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及时对各类案件可能导致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重点要排查审理涉及重点工程建设、劳动争议、社会保障、征地拆迁、企业破产或兼并重组等方面案件时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采取综合措施切实有效地加以预防和解决。对群体性纠纷案件,把好立案受理关口,不属于法院管辖的,引导群众依法向有关部门表达诉求;属于法院管辖的要及时立案,能单独诉讼的就不要集团诉讼,能分开审理的就不要合并审理,尽量避免矛盾集聚。四是要着力完善矛盾的化解机制。继续深入开展重点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处理模式,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制和包案制,坚持一案一策、因案施策,真正实现“事要解决,人要回去”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行带案下访、巡回接访制度,引导涉诉信访下移,引导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开展“立案信访文明窗口”评比活动,创造良好的司法人文环境。加强网络舆情管理,高度重视对涉诉热点问题和司法个案的舆情分析和正确引导,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正常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继续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维护人民权益。强化期限管理,坚决防止边清边积的现象发生。完善立案、审判、执行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的合力。建立健全执行差错分析与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力度,促进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以完善执行威慑联动机制为重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动员并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优化执行绩效综合评估考核机制,切实提升执行工作的社会公信度。
第二,要全力以赴地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当前我国社会管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这是矛盾纠纷多发频发的重要根源之一,也是人民法院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全市法院要不断强化司法的社会责任,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一是要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加省、市统一部署的专项打击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注重区别对待,宽严并进,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加大对刑事附带民中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和解工作力度,切实缓和社会关系。继续大力推进刑事审判简便审,不断提高刑事审判工作效率。改革量刑机制,完善均衡量刑制度,探索试行专门的量刑审理环节,使刑事量刑更规范、更透明、更有序。二是要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推动行政管理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强化行政诉讼协调机制,积极促进官民和谐。着力推动青少年管理制度的完善,筹建少年审判庭,切实做好少年司法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着力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的完善,打击流动人口犯罪,力促社会稳定。着力推动网络管理制度的完善,依法惩处网络信息犯罪分子,维护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空间。三是要积极拓展参与社会管理的途径。深入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帮助相关单位和部门查漏补缺、强化管理、健全制度,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增强公民法制观念。深入开展社会矫治活动,积极参与缓刑犯、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第三,要全力以赴地抓好公正廉洁执法。一是要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广大干警自觉按照“三个至上”立身行事,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强化宗旨意识,增进群众感情,认真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自觉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扎实推进“新起点,新形象,新跨越”创建活动,开展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办案能手、执行能手、调研宣传能手等评比竞赛活动,不断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的突破。二是要深入开展司法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推行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和年度业务知识考试等活动,办好基层法院审委会委员、法庭庭长等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带动提高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开展“百课百案”教学活动、“我爱法律”读书活动、举办全市法院首届学术讨论会等,不断增强法官的职业素养。三是要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建设。要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以“忠、正、实、廉”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坚决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治理念教育,引领干警争做“忠诚的法官”;狠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情况都要绝对守住公正的底线,督促干警敢做“正直的法官”;要进一步增强法官的群众观念,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法官的自觉行动,引导干警甘做“平民的法官”、“朴实的法官”;要不拘泥形式,灵活办案,既讲政治效果,又讲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激励干警会做“智慧的法官”;要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把住廉洁底线,维护司法公正,要求干警永做“廉洁的法官”;要强化司法礼仪,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接访作风和庭审作风,树立良好形象,鼓励干警善做“文明的法官”。要通过领导带、制度管、层层抓、群众评,创出作风建设的新局面,创出人民满意的新成效。四是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抓教育,充分运用法院系统内外的正反典型教育广大干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抓查处,以开展司法巡查为载体,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坚定不移地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抓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考核单位和个人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健全违纪违法责任追究机制,实现司法工作与反腐倡廉的同步推进。抓创新,推行禁止在法定程序之外为案件当事人传递材料的禁令制度、领导干部不得过问职权之外案件的纪律制度、违纪违法举报的信息反馈制度、自主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的管理制度;全面开展“零发案”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法院整体形象。
第四,要全力以赴地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一是要大力加强监督指导。中院各业务部门要通过案例分析、重点问题通报、庭审观摩等形式,加强对基层法院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二是要大力破解司法难题。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努力解决好法院业务骨干流失、法官职级待遇偏低、办案保障不高等问题。要继续充实审判一线力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鼓励更多的优秀干警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努力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三是要大力夯实物质基础。积极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妥善化解基本建设所欠债务。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网上办公、办案,提高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
第五,要全力以赴地改善司法环境。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必须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这个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我们一定要头脑清醒,旗帜鲜明。要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汇报法院的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实际困难,争取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确保法院工作不偏离方向,确保困扰法院工作的实际困难得到有效解决。二是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要大力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广泛听取和收集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要积极探索和规范联络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和来信来访的办理制度,真正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转化为人民法院作出工作部署、调整工作思路的重要依据。继续开展人大代表“百案听审”活动,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三是要强力拓展民意沟通渠道。设立诉讼服务中心,落实和创新一站式服务制度,以优质、高效、有序运转的立案信访窗口形象迎接上级法院的检查验收。进一步落实巡回审判、司法救助和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公开立案、庭审、执行、听证等各个环节的内容,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进一步服务民生,体现民意,赢得民心。
一、认识要走在前头
当前人民法院所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容忽视,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保持清醒的头脑。
一要深刻认识经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大量的矛盾纠纷将会显现出来并诉诸法律,各种新类型案件、敏感性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必然增多,人民法院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这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要深刻认识社会矛盾凸显的新特点。当前我国仍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特别是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大量增加、群体性事件多发,对社会稳定造成极大的冲击。涉及利益分配、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诉信访等方面的社会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利益诉求日益多样化、社会心态日益复杂化及对社会不满情绪的扩散化,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难度明显增大。这些不利因素将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超乎寻常的困难和影响。
三要深刻认识自身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一是司法力量与艰巨的任务不相适应。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市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增速明显,2009年全市法院受理和审结各类案件 的增长比率均超过20%。而且很多案件涉及的人员众多、利益关系复杂,稍有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法院工作正面临着案件增幅较快、个案矛盾激化与案多人少的多重工作压力。二是司法效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不相适应。具体说来,案件审判效率普遍较低,办案质量和效果不够理想,有的办案程序和裁判文书存在瑕疵和错漏;在处理涉诉信访中对无理缠诉闹访、干扰正常诉讼和影响机关工作秩序的问题还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三是司法管理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目前,全市法官队伍参差不齐,管理难度大。对法官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约,对人的管理和对案的监督存在互相脱节的现象。四是司法素质与社会的期盼不相适应,少数法官责任心不强、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够深入,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亟待提高。违法违纪问题虽然大幅减少,但执法不公、不严、不廉、不文明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二、思路要走在前头
(一)要创新工作理念。2010年全市法院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中心,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重点,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司法改革,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司法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的跨越。总体要求与目标是:始终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的工作方针,始终贯彻“凝聚人心,塑造形象,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致力于打造一流的领导班子、一流的法官队伍、一流的工作业绩和一流的司法环境。队伍形象实现更大的提升,司法环境得到更大的改善,“两庭”建设取得更大的突破。
(二)要创新工作品牌。品牌是树立司法威信的名片,是体现司法形象的窗口。近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但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平稳发展而缺乏亮点,我们过去有特色的工作往往起步较早而缺乏后续运作,思路新颖而缺乏实质提升。2010年,全市法院要开展司法品牌建设活动,把争先创优、打造特色品牌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自身实际,善于挖掘亮点,做到院院有品牌、创特色、出经验。要在社会矛盾化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上创品牌,力争在“圆桌审判”、审限管理、缓刑适用与监管、业务培训、涉企服务、社会调解、民意沟通、廉政机制等方面出特色、出亮点、出经验,力争实现“一院一品”、“一院几品”,着力打造衡阳的“司法名片”。
(三)要创新工作机制。推行任务分解制,对各项决策、谋划、部署,要进行逐项分解;推行跟踪进度制,将任务落实到主管领导、具体部门和承办人员,制定跟踪进度表,加强督查,确保工作环环相扣,防止脱节;推行季度工作调度机制,每个季度都对上季度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并根据工作情况部署、调度本季度工作。推行考核通报制,定期对工作进行考核、讲评和通报,并注重奖惩引导,优质高效地推进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工作要走在前头
第一,要全力以赴地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当前,社会矛盾触点增多,涉诉矛盾的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增强。全市法院要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采取过硬措施,不断巩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一是要着力把握矛盾的化解重点。要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着重审理好在调结构、促转变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公司清算、企业破产等案件。要深入开展人民法院进企业活动,更好地指导企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合法、合理地规避市场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针对各类群体性纠纷,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依法妥善地加以解决,具体应着重审理好劳动争议、征地拆迁以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群体性纠纷案件,努力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二是要着力创新矛盾的化解方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始终如一地贯彻调解工作方针。坚持诉讼程序与仲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协调配合,促进更多的矛盾纠纷以替代诉讼方式解决。采取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纠纷较多的社区和乡村设立法官调解工作室等方式,进一步推进和加强调解工作。开展“调解办案”专项经验总结和调解能手评选活动,不断提升司法调解能力。三是要着力把住矛盾的化解源头。要把案结事了的要求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把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与涉诉信访工作有机地衔接起来,强化涉诉信访责任追究,促进办案质量和效果的提高,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同时,要着眼于预防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及时对各类案件可能导致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重点要排查审理涉及重点工程建设、劳动争议、社会保障、征地拆迁、企业破产或兼并重组等方面案件时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采取综合措施切实有效地加以预防和解决。对群体性纠纷案件,把好立案受理关口,不属于法院管辖的,引导群众依法向有关部门表达诉求;属于法院管辖的要及时立案,能单独诉讼的就不要集团诉讼,能分开审理的就不要合并审理,尽量避免矛盾集聚。四是要着力完善矛盾的化解机制。继续深入开展重点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处理模式,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制和包案制,坚持一案一策、因案施策,真正实现“事要解决,人要回去”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行带案下访、巡回接访制度,引导涉诉信访下移,引导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开展“立案信访文明窗口”评比活动,创造良好的司法人文环境。加强网络舆情管理,高度重视对涉诉热点问题和司法个案的舆情分析和正确引导,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正常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继续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维护人民权益。强化期限管理,坚决防止边清边积的现象发生。完善立案、审判、执行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的合力。建立健全执行差错分析与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力度,促进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以完善执行威慑联动机制为重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动员并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优化执行绩效综合评估考核机制,切实提升执行工作的社会公信度。
第二,要全力以赴地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当前我国社会管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这是矛盾纠纷多发频发的重要根源之一,也是人民法院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全市法院要不断强化司法的社会责任,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一是要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加省、市统一部署的专项打击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注重区别对待,宽严并进,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加大对刑事附带民中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和解工作力度,切实缓和社会关系。继续大力推进刑事审判简便审,不断提高刑事审判工作效率。改革量刑机制,完善均衡量刑制度,探索试行专门的量刑审理环节,使刑事量刑更规范、更透明、更有序。二是要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推动行政管理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强化行政诉讼协调机制,积极促进官民和谐。着力推动青少年管理制度的完善,筹建少年审判庭,切实做好少年司法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着力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的完善,打击流动人口犯罪,力促社会稳定。着力推动网络管理制度的完善,依法惩处网络信息犯罪分子,维护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空间。三是要积极拓展参与社会管理的途径。深入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帮助相关单位和部门查漏补缺、强化管理、健全制度,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增强公民法制观念。深入开展社会矫治活动,积极参与缓刑犯、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第三,要全力以赴地抓好公正廉洁执法。一是要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广大干警自觉按照“三个至上”立身行事,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强化宗旨意识,增进群众感情,认真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自觉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扎实推进“新起点,新形象,新跨越”创建活动,开展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办案能手、执行能手、调研宣传能手等评比竞赛活动,不断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的突破。二是要深入开展司法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推行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和年度业务知识考试等活动,办好基层法院审委会委员、法庭庭长等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带动提高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开展“百课百案”教学活动、“我爱法律”读书活动、举办全市法院首届学术讨论会等,不断增强法官的职业素养。三是要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建设。要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以“忠、正、实、廉”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坚决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治理念教育,引领干警争做“忠诚的法官”;狠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情况都要绝对守住公正的底线,督促干警敢做“正直的法官”;要进一步增强法官的群众观念,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法官的自觉行动,引导干警甘做“平民的法官”、“朴实的法官”;要不拘泥形式,灵活办案,既讲政治效果,又讲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激励干警会做“智慧的法官”;要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把住廉洁底线,维护司法公正,要求干警永做“廉洁的法官”;要强化司法礼仪,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接访作风和庭审作风,树立良好形象,鼓励干警善做“文明的法官”。要通过领导带、制度管、层层抓、群众评,创出作风建设的新局面,创出人民满意的新成效。四是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抓教育,充分运用法院系统内外的正反典型教育广大干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抓查处,以开展司法巡查为载体,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坚定不移地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抓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考核单位和个人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健全违纪违法责任追究机制,实现司法工作与反腐倡廉的同步推进。抓创新,推行禁止在法定程序之外为案件当事人传递材料的禁令制度、领导干部不得过问职权之外案件的纪律制度、违纪违法举报的信息反馈制度、自主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的管理制度;全面开展“零发案”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法院整体形象。
第四,要全力以赴地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一是要大力加强监督指导。中院各业务部门要通过案例分析、重点问题通报、庭审观摩等形式,加强对基层法院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二是要大力破解司法难题。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努力解决好法院业务骨干流失、法官职级待遇偏低、办案保障不高等问题。要继续充实审判一线力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鼓励更多的优秀干警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努力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三是要大力夯实物质基础。积极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妥善化解基本建设所欠债务。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网上办公、办案,提高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
第五,要全力以赴地改善司法环境。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必须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这个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我们一定要头脑清醒,旗帜鲜明。要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汇报法院的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实际困难,争取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确保法院工作不偏离方向,确保困扰法院工作的实际困难得到有效解决。二是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要大力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广泛听取和收集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要积极探索和规范联络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和来信来访的办理制度,真正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转化为人民法院作出工作部署、调整工作思路的重要依据。继续开展人大代表“百案听审”活动,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三是要强力拓展民意沟通渠道。设立诉讼服务中心,落实和创新一站式服务制度,以优质、高效、有序运转的立案信访窗口形象迎接上级法院的检查验收。进一步落实巡回审判、司法救助和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公开立案、庭审、执行、听证等各个环节的内容,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进一步服务民生,体现民意,赢得民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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