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要着力解决认识上的“松软疲”
2010-03-10 08:37: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云南省曲靖市中级法院院长 李雪松
  “松”,就是对当前法官队伍盲目乐观,认为法官队伍主流是好的,是不容易、不会出问题的,进而放松廉政建设工作,口头上说得紧,行动落实上松;文件制定上紧,制度执行上松;目标任务紧,考核检查松。“疲”,指对每次开展的队伍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工作难以有新内容,部分领导、干警在无形中产生厌倦情绪,把廉政建设搞成“一阵风”式的应付性工作,不过硬,也不过细;“软”,即对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偏软,在违纪行为查处上更多考虑法院形象,更多顾及人情、脸面,甚至为了保证违纪违法行为下降的“政绩”,对违纪行为进行简单通报性处理,查处不够硬,给违纪行为“泛滥、恶化”埋下隐患。针对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松”、“软”和“疲”现象,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着力在“四不为”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打好防疫针,提高免疫力。

  推进反腐倡廉,加强教育是基础。只有抓好廉政教育,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中,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是注重教育的经常性。中院党组通过在各种会议上和各种活动中,对反腐败建设重要性进行强调,提出要求,让干警时时刻刻不忘反腐败建设这根弦,把教育作为治本措施,经常抓、反复抓。二是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坚持把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以及审判、执行法官和管人管钱管物要害岗位的干部作为重点,突出对法官纪律和审判、执行纪律的教育。三是注重教育内容的有效性。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对干警的爱心教育谈话、法官纪律教育和审判、执行工作纪律教育等内容,不断规范审判、执行行为和法官与律师、当事人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从思想上防范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腐败和不廉洁行为发生,提高干警的“免疫力”。四是注重教育方式的多样性。采取上党课、组织法官听讲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观看党风廉政建设电教片、组织对反面典型进行剖析、开办法官职业道德专题讲座、知识智力竞赛等形式,坚持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正面典型示范教育,通过经常性的敲警钟,使干警查原因,找教训,得到警示。五是注重教育的超前性。抓好纪律禁令经常提醒、重点部门重点提醒、节假日前集中提醒、薄弱环节专门提醒、苗头性问题个别提醒等经常性超前性预防,积极构筑思想防线。六是注重廉政文化的熏陶性。通过建立全院文化长廊,开设廉政文化宣传专栏,张贴廉政格言警句、廉政文化活动图片集锦、干警廉政教育学习体会文章等形式,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导向、激励、约束、教育作用,时刻提醒干警要自醒、自警、自励,慎独、慎贪、慎权、慎欲,形成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公道正派的法院廉政文化氛围。

  二、构筑防火墙,设置隔离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邓小平同志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推进反腐倡廉,加强制度建设是根本。在当今社会飞速发展和各要素不断融合的情况下,利益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使廉政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实践中我们感到,要抓好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司法,必须要充分认识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以一套长效机制来约束和管理队伍。要通过建立案件审理廉政回访卡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廉政保证及奖励制度,强化公开审判制度、回避制度、审限制度以及质量评查、绩效考评、改判、发回案件分析、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等措施,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制度执行力,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有效行使。制定好的制度不容易,把好的制度落到实处更不容易。要坚持从严治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拒绝赌博承诺书、干警家属助廉责任书、廉洁办案承诺书”,保证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确保有章必循、有规必依、逾矩必罚,筑牢清正廉洁的制度防线。

  三、公正并公开,增大透明度。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司法权同样如此,推进反腐倡廉,加强监督是关键。监督既是对干警的严格要求,更是对干警的关心爱护。工作中,曲靖中院的主要做法有: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力度,落实好廉政监督员制度和司法巡查制度,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直接、实时监督;突出监督重点,不断强化对审判执行岗位、司法鉴定、拍卖、采购、财务、人事部门等重要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监督;实行关口前移,从立案环节就加强监督,通过制作“廉政监督卡”、“五个严禁卡”、“审理案件廉政回访卡”、“廉洁办案承诺书”,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对立案、审判、执行实行全方位监督,根据当事人反馈的问题建立办案人员“廉政档案卡”,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廉政自律性;通过加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廉政预防制度和强化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按照“五个严禁”的规定,有效规范法官与律师及当事人的关系,形成对领导干部和法官进行监督的防火墙和隔离带。

  二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始终坚持把人大、政协监督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保障检察院法律监督,促进司法民主;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长效的民意表达和沟通机制,高度重视网络民意,及时反馈网民意见;大力推进法官“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四进活动,大力开展法官回访当事人活动;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是加强司法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公正的基础。通过不断加大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鉴定公开、裁判结果公开等审务公开,达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通过网站、法院公众开放日、开展庭审直播、网络直播等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司法公正。通过建立和开通案件信息适时查询系统,让当事人可以借助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方式,直接查询相关案件信息和办案进程,提高审理程序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陪审员参审权利,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

  四是健全审判管理制度,发挥好审判监督。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基础。通过加强岗位目标绩效考评工作,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建立改判、发回案件双向评查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强化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等监督制度,有效监督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增强司法的权威性。

  五是发挥亲情助廉的作用。从许多腐败的案例和不廉洁的行为看出,领导干部的亲属及周围的人,也是导致腐败的一个“入口”,所以要筑牢亲情的助廉防线,我们要适时邀请干警家属召开亲情座谈会,及时与家属沟通,通报其在单位的工作情况。通过年终评选五好家庭、举行干警家属茶话会、与干警家属签订助廉责任书,对干警有困难,到家进行慰问等方式,使干警家属成为反腐倡廉的“宣传员、监督员、守门员”,帮助干警把好“权利关、金钱关、美色关”,共同构筑一道坚固的反腐倡廉家庭防线。六是加强案件查处制度建设,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进反腐倡廉,加强查处是重中之重。对违法违纪人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坚决查办、从严查处违法乱纪、作风不正等腐败问题,真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警、完善一套制度。

  四、保持零距离,增强凝聚力。

  在不断加大预防和惩治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惩戒与激励并举、纪律约束与经济奖惩挂钩的新路子,切实提高干警待遇,关心、关爱和支持鼓励干警,增强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增强廉政、勤政和责任意识,规范廉洁从政行为,提高廉洁自律自觉性。一是加大职级待遇上的关心。加大对干警的教育、培养和使用力度,对德才兼备、勤奋刻苦、开拓创新的优秀干部及年轻干部,大胆推荐、提拔任用,积极争取为干警晋职晋级创造条件,使干警在政治上得到爱护、工作上得到激励、培育发展有空间、创业有环境的工作氛围。二是加强福利上的关心。通过千方百计,积极争取,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加大经费支持和保障,改善干警居住条件、改变美化办公环境,为干警工作提供更加宜人的办公和生活环境。三是加强健康上的关心。通过每年一次对干警身体健康检查,开展健康讲座、咨询、护理等方式,关心干警身体健康。建立网络、阅读、健身、娱乐等文化活动中心,以及在“三·八”、“五·一”、“七·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适时组织演讲、联欢晚会等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大家业余文化生活,培养良好高尚的生活情趣,激发法官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热情,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促其安居乐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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