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长法院: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打响社会管理创新品牌
2010-03-02 10:00:17
     中国法院网讯 (卞晨栋)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在省、市两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的激励下,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加强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建设,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创新社会管理。

  深度分析,提出司法建议。从年龄、性别、家庭情况、文化程度、人员分布、量刑情况等方面对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深度分析,通过数据分析得出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特点。立足于纸面材料的同时,审判人员坚持在庭前走访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社区、家庭,设计涉及地区、学校、家长的《犯罪少年综合调查表》、《未成年被告人家庭情况调查表》、《未成年被告人在校情况调查表》、《未成年被告人地区情况调查表》等四张调查表,从现实出发深入分析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根据这两方面综合的结论向家庭、学校、社区、政府部门等相关机构提出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形成整个社会联动,凝聚各方合力的局面,拓宽青少年维权的领域、途径和方式。

  公正审判,正确维护权益。一方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打击不容忽视的青少年犯罪,另一方面加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力度,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注重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总体非监禁刑的适用量增加,贯彻了“轻轻重重”的原则,体现了“预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罚适用方针,保护了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

  适应形势,积极预防犯罪。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的新形势、新特点,积极提出对策,拓展少年审判的广度和深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社会工程,是全社会每个成员义不容辞的义务,应赋予其更广阔的社会职能。应由司法机关牵头,指导或直接参与帮教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从而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网络和专门的帮教机构和队伍。在2008年,加强对无锡新市民子女的教育,阳光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研讨和心理健康法制教育的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对象实施“一帮一”关爱活动,预防再犯罪。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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