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法官节前上门发放执行标的款
2010-02-11 14:48: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兴国频道 | 作者:刘勇
- 上门发放执行标的款
- 兴国法官节前上门发放执行标的款
“太感谢你们了!这个春节我不用愁了。”2月11日上午,距离2010年春节还不到3天时间,申请执行人叶某怎么也没想到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宏煦、执行局长杨彩茂会将30000元执行标的款送上自己的家门,接过钱后感动地说。
申请执行人叶某因遭受交通事故而致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尽最大努力维护叶某的合法权益。不久前,该院刚执行到标的款30000元。以前叶某都是委托亲属来领取案款,考虑到年关已至,叶某亲属可能较忙,该院决定本着“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将执行标的款送到叶某家中。此举赢得了叶某和周边群众的赞赏,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申请执行人叶某因遭受交通事故而致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尽最大努力维护叶某的合法权益。不久前,该院刚执行到标的款30000元。以前叶某都是委托亲属来领取案款,考虑到年关已至,叶某亲属可能较忙,该院决定本着“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将执行标的款送到叶某家中。此举赢得了叶某和周边群众的赞赏,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