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法院发放执行案款190万余元
2010-01-29 14:16: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曲靖频道 | 作者:魏小平
  • 现场
  • 喜领执行款
  2010年1月28日上午,宣威法院组织了一次集中发放执行案款活动,190万余元案款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遇到你们,我太幸运了,你们办案对外地人一视同仁,今年我可以过一个安心年了”,当从玉溪赶过来的申请执行人李燕明接过123万元执行款时,眼中闪烁着感动的泪花。据了解,2008年11月19日,李燕明与昆明云之外广告有限公司其它合同纠纷一案,经宣威法院判决:由昆明云之外广告有限公司返还李燕明转让费等共计人民币123万元。判决生效后,昆明云之外广告有限公司一直未履行判决。由于李燕明远在外地玉溪,自2009年2月17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执行后,从未到宣威法院询问过案件执行进展情况,但宣威法院一直将此案列为重点案件予以执行,多次到昆明寻找被执行人执行,被执行人分三次将该案履行完毕。

  春节前,为让申请执行人过上一个安心的节日,宣威法院召开执行工作动员大会,抓住春节前部分外出务工的被执行人返乡的时机,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精神,加班加点,将涉及外地申请执行人、外出打工、拖欠农民工资和“三养”案件清理出来,分片分组,包案到人,责任到人,集中进行突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宣威法院执结各类案件51件,执行标的320万余元。除现场会上发放的190万余元外,其余案件执行款项已及时如数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据宣威法院执行局局长晏廷鹏介绍,此次突击执行主要是为了让申请执行人过上一个安心年,主要体现出“三个一”的特点,一是不论申请执行人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一样对待。二是不论被执行人是干部还是老百姓,一样公正执法。三是不论申请执行人到不到法院询问执行情况,一样积极执行。

  宣威法院院长刘建刚介绍,执行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通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宣威法院已建立了执行流程机制、财产申报机制、执行救助机制、执行终结机制、执行回告机制、审执衔接机制、执行联动机制等七项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执行案件的终结程序,有效避免草率结案现象发生。执行案件以得全面提速,执行期限同比缩短三分之一。此次集中突出执行,目的是让申请执行人过上一个安心年。据悉,在节前宣威法院还将组织一次“除夕大行动”。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