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倾力服务中实现法院工作跨越发展
2010-01-17 10:42: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院长 龚春光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新时期人民法院两大工作主题,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概括。2009年,滨海法院紧紧围绕两大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负重奋进,锐意进取,圆满完成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法院整体工作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在服务“三保”、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和谐司法、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服务滨海“加快迈向大港时代”的宏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滨海县委书记王斌先后4次批示肯定法院工作。

  一、围绕中心,能动司法,全面履行审判职责

  牢固树立服务“三保”意识,深入开展“三服务”专项活动,不断提高依法服务大局的实效,努力营造优良的司法环境。

  全力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一是积极策应港口建设。以县委《关于加快推进滨海港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为纲领,以全市法院服务沿海开发推进大会精神为指引,制定出台《服务滨海港开发建设工作方案》,不断加大纠纷协调和法律服务力度,保障港口建设顺利进行;在滨海港设立巡回审判点,专门服务港口、港区、港城开发建设,2009年审结涉港口开发建设类案件91件;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对今后两年港口建设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超前谋划应对措施,为滨海沿海开发建设铺平道路。

  二是服务“四大百亿产业”。积极服务县委“工业强县”战略举措,打造面向重点企业的司法服务平台,着力实施“诉外法律服务、法律培训进企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执行保企、百企平安”五大工程,通过司法措施帮助重点企业做大规模、做优结构、做强优势,积极服务全县集中打造“纺织服装、泵阀机械、生态化工、农副产品加工”四大百亿板块。

  三是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把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工程作为提升服务“三农”水平的重要抓手,确定“法律脱贫”目标,以通榆刘簖、滨淮长兴、陈涛新滩3个脱贫攻坚基地为支撑,帮助贫困户理清致富思路;指导民调组织化解土地使用权、相邻权等各类涉农纠纷,以和谐促进村民发家致富,努力达到纠纷不出村、不出乡;对结对帮扶的贫困村组开展预约上门服务,及时释疑解难,并组织干警捐赠款物35600元,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效果初步显现。

  大力开展金融危机司法应对工作。一是健全联系企业机制。召开“服务企业促进发展座谈会”,深入调研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企业发出相关司法建议22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大力开展“法律培训进园区”活动,举办园区所有企业参加的法律讲座,组织3期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研讨班和10期普通职工法律知识培训班,并编印《服务企业培训简册》,上门发送给全县300多家企业,增强企业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主动到苏盐阀门、超威电源、众鑫泵业等27家大型民营企业走访调研,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73次,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二是加强涉企案件审理。开辟诉前指导、立案、审理、执行一条龙服务的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及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出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五项重点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八项措施》等文件,慎重处理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债务纠纷案件,着力调解,帮助企业渡过暂时的财务危机。全年共审结涉及华宝集团、吉华化工等县内重点企业案件138件,涉案标的5000多万元,为县内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800万元。

  三是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制定《执行工作服务企业四项举措》,成立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执行值班电话和举报电话,全力保障企业债权实现;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采取“放水养鱼”、“分期履行”、“债权转股权”等柔性执行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帮助有发展潜力但暂时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一年来,通过执行为金?P公司等县内重点企业实现债权1000多万元,以执行和解方式执结涉企案件73件,有效缓解企业压力。在全国法院开展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执结历年执行积案63件,清理无财产执行案件727件,取得两项案件执结清理率两个100%的好成绩。

  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外部发展环境。一是优化社会治安环境。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统一审判实务中的法律适用和证明标准,增强打击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366件,判处罪犯554人,其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35人,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1人,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根据国家刑事政策,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对未成年人和主观恶性不大、又具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初犯、偶犯依法判处缓刑或免予处罚,努力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严惩职务犯罪行为,全年共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3件,促进了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功创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加大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保护力度,43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涉案的360万元赔偿款全部当庭兑现,有力维护了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经验被省市法院推广。

  二是优化行政法治环境。坚持监督、维护、支持相统一的行政审判原则,着力优化行政法治环境,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7件;强化行政诉讼协调工作,力促官民和谐,共协调解决行政案件23件,撤诉率达62.16%;坚持严格审查与全力支持相结合,依法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2件,对影响环保的3家污染企业实行强制关闭;通过个案司法建议、行政执法专题讲座等途径,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提升,行政首长出庭率达100%,有力推动“法治滨海”建设。

  三是优化客商投资环境。强化工作主动性,对招商引资项目在规划、征地、拆迁等环节,提供及时、全面的法律服务,先后为盐城博鸿电子化学有限公司、江苏宏东生物热电有限公司等企业化解排除妨害纠纷8起,为招商引资项目顺利入户滨海扫清障碍;积极服务新城区和工业园北区建设,依法妥善处理县财政局申请执行东豪公司欠款纠纷等各类案件,为滨海中学新校区、北区宾馆、新时代美食广场等项目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营造优质高效、规范有序的服务型“投资软环境”。

  二、发挥职能,保障民生,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坚持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关注弱势群体,切实维护民权。一是努力实施司法救助。在诉讼费大幅下降、基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对人身损害赔偿、赡养等纠纷中无力缴纳诉讼费的当事人依法实行缓、减、免交,保障弱势群体的诉权;对经济上确有特殊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信访人实施司法救助,缓解他们的燃眉之急,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加大司法维权力度。全年共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2349件,为妇女、儿童、老人追索扶养费、抚育费、赡养费30.5万元,为农民工等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42万元,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赔偿等案件的受害人追索赔偿款2300多万元,全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是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秉承“尊重、理解、关怀”的人文理念,积极畅通涉诉信访渠道,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全力做好国庆60周年维稳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分流处理、“四定一包”、责任倒查等信访工作制度,开展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与上访户寻求互信、达成共识,促其消除对抗和误解。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帮助下,全年共处理群众信访95人次,同比下降20.84%,初信初访解决率达96.32%,共化解老上访户案件12件,率先在全市实现中央、省、市重点交办的15件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化解。

  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谋求民利。一是深化诉前调解工作。以“案结事了、定分止争”为目标,放大省市法院推广诉前调解“滨海模式”效应,在全县成立5个诉前调解乡镇工作站,5个人民法庭全部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全年审结的3434件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高达80.25%,继续位居全市首位。二是坚持判后回访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地处前沿的优势,深入了解群众疾苦,回访各类案件830件次,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三是注重民生案件执行。加大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对申请人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及其他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收案即执、执之必结,共执结此类案件63件,执行标的200多万元。

  拓展服务空间,切实满足民需。制定《便民诉讼十项措施》,在立案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坚持直接办理、窗口服务、文明办案承诺三项制度,方便群众诉讼;安装案件查询触摸屏,设立当事人阅卷和休息场所,配备饮水设施,营造亲民氛围;不断加强巡回审理,大力推行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巡回办案、现场开庭、假日法庭、电子签章等便民利民举措;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培训,编印《服务农村培训简册》、《便民诉讼手册》等法律资料3000份向辖区村民发放,帮助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化解土地争议、拆迁纠纷15件,有力推动农村法治进程。

  三、健全机制,提升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创新管理方式,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机制,建立科学、高效、相互制衡的审判管理体系,公正司法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深化审判质效管理。加大审判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全省法院《关于审判案件定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落实院、庭长审核签发裁判文书制度,强化院、庭长指导监督职能,突出管理的精细化和实效性,先后出台《民商事独任审判案件定案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等专门规定,促进案件质量提高;试行审判管理旬通报制度,督促审判人员加快办案节奏,压降办案周期;坚决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案件差错责任追究办法》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对被市中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逐案剖析原因,实行责任追究,全年有5人被追究差错责任,有8人被追究瑕疵责任;出台《执行工作分权制约机制暂行规定》,使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相分离,强化对执行权的制约,促进执行公正,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注重规范司法行为。修订完善《制度汇编》、出台《文明执法若干规定》,通过互联网落实审判信息公开,以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建立院、庭长巡察制度,对庭审规范化进行专项检查,制作庭审情况检查通报,及时纠正庭审过程中不规范的司法行为,正红、大套两个法庭被评为全市首批“廉洁司法示范庭”;全面建立案件质效、信访投诉、违法违纪等司法档案,增强法官公正文明司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出台《关于重大事项报告的若干规定》,及时向县委报告本院的重大事项,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时刻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就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汇报,开展“百名代表公开评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6场次、座谈4场次、听庭8场次;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23.89%;向社会聘请20名行风监督员,在本院业务庭聘请12名廉政监督员,定期走访、征求意见,促进行风建设;继续与县电视台、《滨海报》联办“法庭传真”、“法苑视角”栏目,让群众深入了解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开通民意沟通邮箱、向社会公布法院服务热线和院长电子信箱,广泛听取民意,提高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以人为本,夯实根基,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大力培育“务实、严谨、博学、超越”的滨海法院精神,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为法院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提升科学发展能力。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对干警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法治观念教育,着力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意识;创造便利的工作环境,增强全院干警凝聚力;先后两次对缺位中层职位进行公推公选,8名优秀审判骨干通过竞争走上中层领导岗位,激发了全院争先创优的热情。

  促进业务素质提高。举办司法调研工作研讨会、调解工作论坛,对36项日常工作进行深入调研,赴先进法院参观学习,广泛开展业务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在全院开展“两能手(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两标兵(质量标兵、服务标兵)”评比活动,继续开设“法官讲坛”,全方位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建成法院文化长廊,通过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验收,全国法院文化建设调研座谈会(苏北片)在滨海召开,文化建设有力促进队伍素质提升,省高院先后3次向全省推广滨海法院工作经验。

  推动工作作风转变。随案向当事人发放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当事人的监督;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举行整顿审判纪律、改进审判作风“回头看”教育活动,进一步严肃办案纪律,加大对干警在工作时间和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管理和监控力度,及时进行通报和惩戒,促进司法公正;深入挖掘、培养、树立干警身边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的激励、示范和引领作用,全院“比、学、赶、帮、超”氛围浓烈;实行纪检监察信访提醒函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违法警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查处案件等形式,加强对法官的管理,有效解决个别法官存有特权思想、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广大干警廉政意识不断增强,法院队伍整体形象良好。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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