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十年欠款无奈上访 两度和解化干戈为玉帛
2010-01-08 14:15:42
中国法院网讯 (许兴江 张文勇)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重点督办执行积案,帮助申请执行人拿到了拖欠近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本金和利息。
十年前申请执行人李忠普与上饶某镇政府签订垫资修建该镇的一条乡村公路施工合同,工程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镇政府仅用现金和以地抵债方式陆续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但剩余四十多万工程款,自2002年起就停止了支付。经多次催讨无果后,申请人将镇政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镇政府承担43万元工程款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镇政府一直以经费紧张为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在万般无奈之下,申请人开始不停的向上饶市政府和江西省高院上访并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江西高院将本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要求上饶中院限期执行。上饶中院院长江涛打电话与镇政府沟通协调。最终镇政府在法院主持下与申请执行人李忠普达成了第一次执行和解协议,镇政府也及时按协议约定将执行款本金分期履行,但法院判决的利息部分,镇政府以资金困难为由拒不支付。经过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得知镇政府账户上有一笔45万元款项,执行法官迅速采取行动,扣划了这笔资金。随后镇政府找到执行局领导,提出这笔资金是涉农资金,不能用于偿还工程款利息。在执行局领导多次耐心的协调下,执行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再一次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8万元利息,镇政府也同意将剩余利息36 万元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并即时履行完毕。
至此这起长达10年的涉政府工程款纠纷案在法院的主持下两度达成执行和解并得到圆满的解决。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感动无比的申请人在事后给法院送来一副“为国执法促进和谐,为民维权伸张正义”的锦旗,温暖着全体执行法官的心。
十年前申请执行人李忠普与上饶某镇政府签订垫资修建该镇的一条乡村公路施工合同,工程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镇政府仅用现金和以地抵债方式陆续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但剩余四十多万工程款,自2002年起就停止了支付。经多次催讨无果后,申请人将镇政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镇政府承担43万元工程款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镇政府一直以经费紧张为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在万般无奈之下,申请人开始不停的向上饶市政府和江西省高院上访并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江西高院将本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要求上饶中院限期执行。上饶中院院长江涛打电话与镇政府沟通协调。最终镇政府在法院主持下与申请执行人李忠普达成了第一次执行和解协议,镇政府也及时按协议约定将执行款本金分期履行,但法院判决的利息部分,镇政府以资金困难为由拒不支付。经过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得知镇政府账户上有一笔45万元款项,执行法官迅速采取行动,扣划了这笔资金。随后镇政府找到执行局领导,提出这笔资金是涉农资金,不能用于偿还工程款利息。在执行局领导多次耐心的协调下,执行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再一次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8万元利息,镇政府也同意将剩余利息36 万元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并即时履行完毕。
至此这起长达10年的涉政府工程款纠纷案在法院的主持下两度达成执行和解并得到圆满的解决。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感动无比的申请人在事后给法院送来一副“为国执法促进和谐,为民维权伸张正义”的锦旗,温暖着全体执行法官的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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