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法院司法救助解被害人燃眉之急
2009-10-10 09:37:07
法官将司法救助金交给被害人
     中国法院网讯 (欧阳燕 李杰)  10月9日上午,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刑事庭法官与该院领导一起,驱车几十公里山路来到被害人张某家中,将司法救助金交到张某的手中。被害人张某接过司法救助金,激动打着手语表示感谢党、感谢人民法院、感谢人民的法官。

  张某系一起人身伤害案的被害人,其提出赔偿的要求后,被告人彭建忠、王欣在案件审理期间赔偿了部分损失,因二人在服刑而暂时无力赔偿张某的其余损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庭法官了解到被害人张某夫妻均是残疾人(聋哑人),劳动能力差且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况后,及时为他办理了司法救助。

  安福法院刑事庭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把关心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不仅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加大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还在案后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最高能得到2万元人民币的救济金,此举有效解决了困难被害人燃眉之急,缓解了因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而使被害人群体陷入的困境。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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