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挂起了国徽
2009-09-03 10:17:05
农贸市场挂起了国徽
     中国法院网讯 (孙玉霞)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也在逐步提高。为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尽可能将一些涉农案件在当事人居住地或案发地审理。将国徽挂在农贸市场,将法庭搬到农家小院、田间地头,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今年1月,崔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在县城西关南路一交叉路口与白某驾驶的货车相撞,致使三轮摩托车乘车人李某、李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尉氏县交警大队认定崔某负主要责任,白某负次要责任,李某、李某某不承担责任,并进行多次调解未果。李某以崔某、白某及该县某保险公司为被告起诉至法院。随后,李某某将崔某、某保险公司,崔某将白某、王某(货车车主)、某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

  日前,根据案情,承办此三案的两个合议庭决定在崔某所在的村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现场,承办法官对三名原告详细讲解了交通法规、最高院有关司法解释,指出三人的违法过错之处,耐心说服其放弃无根据要求、降低过高的求偿数额;其他合议庭成员分别对白某、王某、某保险公司做工作,摆事实、讲国法、说人情,使三方愿意承担合理的赔偿责任。最终,六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三起案件仅用两个小时的时间得以圆满结案。村民们说:”法院的这种审判方式好,既教育了当事人,也教育了我们。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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