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抓手 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
2009-08-15 09:00: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邱世平
  2009年是“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局之年。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进一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举措。作为基层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主题,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从县委、政府的大局和中心工作的高度出发,切实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人民群众工作的能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上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以“大走访”活动了解民意,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开展“法院干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载体,集中开展“法院干警大走访”活动,我院坚持院领导带头,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做到“五进四送”,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及时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情况,了解群众所思、所需、所盼,排民忧、解民难、维民权,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零距离服务群众、源头上化解矛盾。在走访过程中,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走出平安、走出稳定、走出和谐,访出形象、访出作风、访出实效。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不足,不断改进工作。

  通过大走访,收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法制宣传和为民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做到当场解答和安排;对于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纳和研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并及时向群众反馈。

  二、以提高审执效率满足民求,实现司法权益利民

  王胜俊院长指出:“对人民法院来说,执法办案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所有的理念、所有的思想、所有的政治建设,最终都要靠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来检验,都要靠人民群众和社会的满意度来检验”。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必须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动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稳定为前提、以和谐为目标,“高快好省”地审判执行案件。一是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公正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法官办理案件的首要价值选择。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处理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二是高度重视办案效率。“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人民群众不仅盼望公正的裁判,还盼望纠纷早一天解决,合法权益早一天得到实现。要增强效率意识,推行审限内提速,缩短办案周期;完善繁简分流制度,实行普通程序简易审、简易程序再简化;要强化效率管理,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大力增速提效;要强化效率监督,对临近或超审限案件,实行“黄牌催办”和“红牌督办”制度,杜绝超审限和隐性超审限案件。三是高度重视办案效果。办案效果是衡量司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要把化解矛盾作为重要的目标追求,坚持注重调解、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既要解开事结、法结,又要解开心结、情结,力求做到胜败皆明,尽可能追求胜败皆服;要积极稳妥地审理好由金融危机引发的各类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最大限度地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最大限度地兑现胜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讲求执行艺术,适时采取“放水养鱼”、债权转股权等方式,妥善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以改进作风赢得民心,提升司法公信力

  审判作风不仅代表着法院的司法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判断,直接关系到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一是大力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坚持克服冷横硬烦的工作态度和敷衍应付、粗枝大叶的工作作风,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以深厚的感情对待当事人;不断提高运用群众语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审判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五个严禁”,通过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强内外监督。坚决纠正庭审不规范、举止不文明、纪律不严格、办事不认真等问题,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是切实增强为人民司法的观念,抓紧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社会生活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发生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等案件,要积极稳妥处理,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有效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执行难”;对一时解决不了或解决有难度的问题,耐心做好安抚工作,避免出现矛盾激化现象。大力支持鼓励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对返乡农民工劳动争议、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等案件,要认真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及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好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等“三农”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是积极提供便民服务。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引导群众采取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积极推行诉讼引导、举证指导、权利告知、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服务措施,坚持就地审理、巡回审判、简易纠纷速裁等便民诉讼制度,不断完善巡回立案、预约办案、假日办案等方式,深化和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当事人诉讼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大力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财政、民政部门的支持,建立各项司法救助基金,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必要的生活救助,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五是畅通民意沟通和表达机制。建立信访责任倒查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案件承办人责任,探索诉访分离和信访终结机制,妥善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上级督办的案件。畅通群众监督诉讼的渠道,通过设立便民信箱、公开举报电话、院长集体接访、公开裁判文书、发放审判监督卡和征求意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把握群众需求。健全完善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的司法协理网络,以更加和谐的纠纷解决方式服务和保障民生。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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