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法官送案款解民忧
2009-07-24 09:07:18
垫江法官送案款解民忧
     中国法院网讯 (王梓言)  日前,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坪山法庭庭长彭国雍及法庭工作人员忙完手中的工作后,顶着炎炎烈日驱车来到位于坪山镇九龙村7组的李明德老人的床前,将其老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部分赔偿金28135元交到老人手中。

  李明德患病瘫痪在床多年,全靠自己的老伴刘素芳精心照顾。可天有不测风云,今年年初,与李明德相依为命的老伴刘素芳在公路上行走时被王文全驾驶的摩托车挂倒致死,交警队认定王文全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明德一下子失去了生活的依靠,精神遭受沉重的打击,身体每况愈下。李明德老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律师将王文全和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起诉至坪山人民法庭。

  坪山人民法庭受理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通过大量的调解工作,很快三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直接向李明德支付赔偿款41127元(含精神抚慰金4000元),被告王文全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6000元。并于当日向各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

  调解协议生效后,坪山法庭法官通过大量的工作领到赔偿款后。考虑到李明德因病瘫痪在床无法到法庭领取赔偿金,决定亲手将赔偿金交到李明德手上。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