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司法为民进行到底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侧记
2009-06-23 15:35: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招子文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坚持以民生为重,从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入手,切实把民生摆在重要的位置,在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了辖区广大群众的称赞和信任。
“面包车法庭”开进农家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今年4月底起,该院抽调一批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民事法官组成“面包车法庭”,不定期到辖区乡镇、农林场巡回办案,就地审理案件。
这是为方便广大农村群众诉讼而开设的一个特殊法庭,即专门安排一辆警用面包车装备开庭审判所需要的国徽、法槌、折叠式桌椅等便携式司法用具(遇到下雨天也能在车上开庭),根据当事人需求和案情需要来到目的地,就地审理案件,开庭后能当场制作、送达法律文书,甚至可以即时执行。
5月14日下午,该院首次启用“面包车法庭”到该区滩营乡滩营村进行巡回审判。在被告廖某的农家院落里,法官们从面包车上卸下国徽、折叠式桌椅等,迅速搭建了一个简易审判法庭就地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许某三年前从新疆来防城经商,家住滩营乡滩营村的廖某购买了许某价值4万元的鱼虾饲料,但仅支付2000元货款,余款一直未付。追讨无果后,许某将廖某告上了法庭。由于开庭当天被告廖某有事离不开家,而原告许某已回新疆,委托代理人出庭,该院遂安排“面包车法庭”到被告家中开庭。看到法官因自己有事走不开而亲自上门开庭,被告廖某很是感动,表示自己虽然目前经济困难,但也要尽最大努力偿还原告货款。经过法官的一番耐心调解,原告方表示同意调解并体谅被告的难处作出较大让步。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由被告一次性偿还原告货款27000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履行完毕。
该院的“面包车法庭”开到哪里,案件就审到哪里,法律服务就送到哪里,审判功能就延伸到哪里。当事人既节省诉讼时间又节省诉讼费用,十分便利,受到了辖区广大农村群众的欢迎。目前“面包车法庭”这一载体已经成为该院司法为民的一面鲜艳旗帜。
法院院长亲自登门调解
今年以来,该院紧紧围绕广西区党委政府开展的“项目建设年”、“服务企业年”、“党员活动年”活动和广西高级法院开展的“调解年”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保障、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组织法官积极送法上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定期走访企业,征求意见和建议,提供法律服务,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今年5月底,在该院院长韦鹏与办案法官的努力调解下,涉及到一家电站企业的39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以集体撤诉划上句号。2004年10月至2007年间,经有关部门批准,潘某在峒中镇那涯村投资修建一座小型水电站。当年在修建引水渠过程中不慎毁损当地数十户村民承包地的肉桂、八角等经济林木,电站业主潘某及时与承包户协商,达成协议,按照当时的标准进行赔偿。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年被毁损林木的村民中有39户认为当年得到的赔偿偏低,应按现行征地标准的价格再作赔偿,为此,这39户村民于今年3月分别将电站业主潘某告上法院。
由于这批诉讼案件涉及几十户村民的利益,处理不慎极有可能酿成不稳定因素。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韦鹏亲自出马,与主办案件的那良法庭法官们一起到原告的村寨和被告的水电站了解情况,到现场实地勘查。之后他们多次深入村民家,对39户村民展开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调解工作,并通过村民共同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做村民的说服和解释工作,告知潘某在修建水电站时已根据协议对村民被毁损的经济林木进行了合理赔偿,现在村民要求潘某按现行价格再次赔偿理由不足,也没有法律依据。经过反复调解和说服教育,39户村民心服口服,最后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法官在老人病榻前立案
该院立案庭自2000年获得广西高级法院授予的“文明窗口”称号以来,一直保持着这项荣誉,时刻擦亮立案接待窗口,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惠民、亲民措施,对孤寡老人、残疾人和下岗失业人员、特困户等弱势群体开辟诉讼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提供司法救助等服务,进一步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
今年6月上旬,一名农村妇女急匆匆来到该院立案窗口递交民事诉状,说是替别人起诉。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位妇女的邻居,家住滩营乡菠萝根村的一位老人因儿女们相互推诿不愿赡养,就想通过打官司来解决问题,但老人患有风湿病卧床在家,行动不便,于是就叫她帮忙拿诉状来法院立案。经过仔细审查,工作人员发现所递交的立案材料不尽完善,而且诉状也没有当事人亲笔签名或捺印,于是将情况向庭长黎阳汇报,黎庭长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当即决定上门为其立案。
黎庭长和工作人员随后驱车来到了几十公里外的老人家里,在病床前见到了这位老人。黎庭长耐心细致地向老人讲清楚诉讼程序,帮助其完善立案手续后当场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并叮嘱老人安心休养,告诉他象这种因病行动不便的情况,开庭时法院还可以派出“面包车法庭”来到家门口开庭审理案件,有什么困难尽管向法院反映。“真是太谢谢你们了,你们想得好周到啊!” 躺在病床上的老人一个劲地向法官们表示感谢。
“人民法官为人民”不只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重在落实,贵在实践。防城区法院全体法官自觉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每一个案件做起,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唱响司法为民之曲,塑造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良好形象。
“面包车法庭”开进农家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今年4月底起,该院抽调一批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民事法官组成“面包车法庭”,不定期到辖区乡镇、农林场巡回办案,就地审理案件。
这是为方便广大农村群众诉讼而开设的一个特殊法庭,即专门安排一辆警用面包车装备开庭审判所需要的国徽、法槌、折叠式桌椅等便携式司法用具(遇到下雨天也能在车上开庭),根据当事人需求和案情需要来到目的地,就地审理案件,开庭后能当场制作、送达法律文书,甚至可以即时执行。
5月14日下午,该院首次启用“面包车法庭”到该区滩营乡滩营村进行巡回审判。在被告廖某的农家院落里,法官们从面包车上卸下国徽、折叠式桌椅等,迅速搭建了一个简易审判法庭就地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许某三年前从新疆来防城经商,家住滩营乡滩营村的廖某购买了许某价值4万元的鱼虾饲料,但仅支付2000元货款,余款一直未付。追讨无果后,许某将廖某告上了法庭。由于开庭当天被告廖某有事离不开家,而原告许某已回新疆,委托代理人出庭,该院遂安排“面包车法庭”到被告家中开庭。看到法官因自己有事走不开而亲自上门开庭,被告廖某很是感动,表示自己虽然目前经济困难,但也要尽最大努力偿还原告货款。经过法官的一番耐心调解,原告方表示同意调解并体谅被告的难处作出较大让步。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由被告一次性偿还原告货款27000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履行完毕。
该院的“面包车法庭”开到哪里,案件就审到哪里,法律服务就送到哪里,审判功能就延伸到哪里。当事人既节省诉讼时间又节省诉讼费用,十分便利,受到了辖区广大农村群众的欢迎。目前“面包车法庭”这一载体已经成为该院司法为民的一面鲜艳旗帜。
法院院长亲自登门调解
今年以来,该院紧紧围绕广西区党委政府开展的“项目建设年”、“服务企业年”、“党员活动年”活动和广西高级法院开展的“调解年”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保障、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组织法官积极送法上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定期走访企业,征求意见和建议,提供法律服务,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今年5月底,在该院院长韦鹏与办案法官的努力调解下,涉及到一家电站企业的39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以集体撤诉划上句号。2004年10月至2007年间,经有关部门批准,潘某在峒中镇那涯村投资修建一座小型水电站。当年在修建引水渠过程中不慎毁损当地数十户村民承包地的肉桂、八角等经济林木,电站业主潘某及时与承包户协商,达成协议,按照当时的标准进行赔偿。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年被毁损林木的村民中有39户认为当年得到的赔偿偏低,应按现行征地标准的价格再作赔偿,为此,这39户村民于今年3月分别将电站业主潘某告上法院。
由于这批诉讼案件涉及几十户村民的利益,处理不慎极有可能酿成不稳定因素。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韦鹏亲自出马,与主办案件的那良法庭法官们一起到原告的村寨和被告的水电站了解情况,到现场实地勘查。之后他们多次深入村民家,对39户村民展开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调解工作,并通过村民共同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做村民的说服和解释工作,告知潘某在修建水电站时已根据协议对村民被毁损的经济林木进行了合理赔偿,现在村民要求潘某按现行价格再次赔偿理由不足,也没有法律依据。经过反复调解和说服教育,39户村民心服口服,最后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法官在老人病榻前立案
该院立案庭自2000年获得广西高级法院授予的“文明窗口”称号以来,一直保持着这项荣誉,时刻擦亮立案接待窗口,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惠民、亲民措施,对孤寡老人、残疾人和下岗失业人员、特困户等弱势群体开辟诉讼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提供司法救助等服务,进一步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
今年6月上旬,一名农村妇女急匆匆来到该院立案窗口递交民事诉状,说是替别人起诉。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位妇女的邻居,家住滩营乡菠萝根村的一位老人因儿女们相互推诿不愿赡养,就想通过打官司来解决问题,但老人患有风湿病卧床在家,行动不便,于是就叫她帮忙拿诉状来法院立案。经过仔细审查,工作人员发现所递交的立案材料不尽完善,而且诉状也没有当事人亲笔签名或捺印,于是将情况向庭长黎阳汇报,黎庭长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当即决定上门为其立案。
黎庭长和工作人员随后驱车来到了几十公里外的老人家里,在病床前见到了这位老人。黎庭长耐心细致地向老人讲清楚诉讼程序,帮助其完善立案手续后当场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并叮嘱老人安心休养,告诉他象这种因病行动不便的情况,开庭时法院还可以派出“面包车法庭”来到家门口开庭审理案件,有什么困难尽管向法院反映。“真是太谢谢你们了,你们想得好周到啊!” 躺在病床上的老人一个劲地向法官们表示感谢。
“人民法官为人民”不只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重在落实,贵在实践。防城区法院全体法官自觉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每一个案件做起,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唱响司法为民之曲,塑造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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