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法官的“民生情”
2009-05-15 16:05: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区鸿雁 赵艳绘
法官深入乡村服务于民
云南省宣威市农村地域广阔,大山沟壑纵横,人民群众居住分散,近年来群众诉讼难、诉讼累的问题依然存在。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宣威市人民法院探索出了一条破解群众解决诉讼难的办法和途经,构建起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农民身边的法庭”。
“农民身边的法庭”
日前,笔者随同法官到杨柳乡可渡村委会管屯村民小组64岁的顾大妈家中回访,老人情不自禁地说:“那些法官太好了,为我家的事不知跑了多少次,连一口冷水都没喝。在我家开庭那天,一直忙到晚上8点没吃饭。我小儿子从商店里买些饼干来,他们也不吃,还说是他们应该做的。”在老人身旁的二儿媳插话道:“要不是他们,我们全家也不会像今天这样和睦相处。”
顾大妈有五子三女,其夫张某去年过世,长子和次子已分家,尚有三个儿子与她共同生活。由于其夫在世时,对土地分配不清,经村委会和司法所调解未果。顾大妈便带着她三个未成家的儿子来到倘塘中心法庭,状告长子和长媳,要求两被告还回下马田的承包地,并赔偿麦子、财产损失600元。
庭审当日,法庭专门组织了该乡10个村委会的调解员和6位在村里德高望重的村民旁听。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就不厌其烦地一次次向双方当事人谈法律、论道理、讲情理,旁听的调解员充分发挥地域优势,积极协助法官劝说双方当事人。经过5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相互退让,原告放弃对争议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财产损失赔偿款项,一家人重归于好。
近年来,宣威市人民法院在不断摸索中,逐步完善了以派出中心人民法庭为依托,在辖区乡镇设立诉讼接待站,村委会设立便民联系点,乡村聘用调解联络员的“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诉讼网络。在采取电话立案,巡回进村的方式办案同时,不断拓展非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节假日、双休日法官义务轮流值班的“全天接访制”和“预约服务制”、“便民联系制”、 “绿色通道制”、“速裁提速制”及“工作透明制”等系列制度,被当地民众亲切地称为“为民爱民的好法庭”。
接待站点不脱岗
便捷的诉讼接待站让村妇李华一提起来就高兴:“真想不到现在打官司那么方便,我才一顿饭的工夫就立了案,又省时、又省力、又省钱。要是在以前,打个官司要到格宜法庭或者城里,太麻烦了!”
去年3月,村妇李华帮村民干活时,不幸被另一村民家的狗咬伤住院,经过村小组、村委会及镇政府三级调解都无法解决。不知所措的李华在司法所干部的建议下,决定走诉讼之路。于是,她和老伴来到该镇诉讼接待站立案,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若干。格立中心法庭接案后,采取快立、快审、快判的办法,判决被告赔偿李华医疗、误工、交通费等费2820元。
针对辖区面积大、管辖人口多、山区交通不便的特点,宣威法院早在2005年就尝试在6个中心法庭辖区非法庭所在地乡(镇)设立了5个便民诉讼接待站,采取与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相对接的方式,法官定期(乡镇赶集日)安排法官到诉讼接待站为群众办理立案、送达、调解、开庭、宣判等诉讼事宜,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让当事人足不出乡(镇),就可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为避免工作日、当地群众赶集日全体法官外出办案或到市法院机关参加集体活动,老百姓到法庭时遇不到法官,造成他们不必要的往返开支和耽误农活,2006年初,针对辖区交通不便、群众来往不方便的实际,中心法庭决定在诉讼接待站点的基础上,推出绿色诉讼通道公示栏,对外公布法庭办公室电话号码和法官手机号码,实行电话预约办案。当事人可通过电话向法官进行法律咨询,预约立案、送达、调解、开庭、宣判等事宜。双方预约后,法官按约定的时间接待当事人。
诉讼接待站改变了过去法官坐等案件上门,在司法服务上显得被动和滞后的做法,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群众得到了方便和实惠。该市法院院长刘建刚说,“司法为民虽然增加了经费支出和法官在时间和精力上的大量投入,但广大老百姓高兴,突出了现代司法价值的取向。今后,我们将把诉讼接待站从乡镇延伸到村组,让百姓在家门口就能打官司。”
“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就像病人到医院看医生,希望能得到必要的尊重和周到的关怀。便民诉讼网络是法律审判服务功能的延伸,目的就是要让老百姓方便打官司、打得起官司。通过‘为民法庭—诉讼接待站—方便群众点—调解联络员’为主轴的便民诉讼网络,可以把司法为民、司法亲民、司法便民的措施和做法辐射到辖区大部分村落,把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可以使边远老百姓都能亲身感受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感受司法带来的公平、公正和温暖、关怀,让来到这里的群众有了‘到家’的感觉。”采访中,宣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建刚高兴地说。
“农民身边的法庭”
日前,笔者随同法官到杨柳乡可渡村委会管屯村民小组64岁的顾大妈家中回访,老人情不自禁地说:“那些法官太好了,为我家的事不知跑了多少次,连一口冷水都没喝。在我家开庭那天,一直忙到晚上8点没吃饭。我小儿子从商店里买些饼干来,他们也不吃,还说是他们应该做的。”在老人身旁的二儿媳插话道:“要不是他们,我们全家也不会像今天这样和睦相处。”
顾大妈有五子三女,其夫张某去年过世,长子和次子已分家,尚有三个儿子与她共同生活。由于其夫在世时,对土地分配不清,经村委会和司法所调解未果。顾大妈便带着她三个未成家的儿子来到倘塘中心法庭,状告长子和长媳,要求两被告还回下马田的承包地,并赔偿麦子、财产损失600元。
庭审当日,法庭专门组织了该乡10个村委会的调解员和6位在村里德高望重的村民旁听。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就不厌其烦地一次次向双方当事人谈法律、论道理、讲情理,旁听的调解员充分发挥地域优势,积极协助法官劝说双方当事人。经过5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相互退让,原告放弃对争议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财产损失赔偿款项,一家人重归于好。
近年来,宣威市人民法院在不断摸索中,逐步完善了以派出中心人民法庭为依托,在辖区乡镇设立诉讼接待站,村委会设立便民联系点,乡村聘用调解联络员的“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诉讼网络。在采取电话立案,巡回进村的方式办案同时,不断拓展非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节假日、双休日法官义务轮流值班的“全天接访制”和“预约服务制”、“便民联系制”、 “绿色通道制”、“速裁提速制”及“工作透明制”等系列制度,被当地民众亲切地称为“为民爱民的好法庭”。
接待站点不脱岗
便捷的诉讼接待站让村妇李华一提起来就高兴:“真想不到现在打官司那么方便,我才一顿饭的工夫就立了案,又省时、又省力、又省钱。要是在以前,打个官司要到格宜法庭或者城里,太麻烦了!”
去年3月,村妇李华帮村民干活时,不幸被另一村民家的狗咬伤住院,经过村小组、村委会及镇政府三级调解都无法解决。不知所措的李华在司法所干部的建议下,决定走诉讼之路。于是,她和老伴来到该镇诉讼接待站立案,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若干。格立中心法庭接案后,采取快立、快审、快判的办法,判决被告赔偿李华医疗、误工、交通费等费2820元。
针对辖区面积大、管辖人口多、山区交通不便的特点,宣威法院早在2005年就尝试在6个中心法庭辖区非法庭所在地乡(镇)设立了5个便民诉讼接待站,采取与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相对接的方式,法官定期(乡镇赶集日)安排法官到诉讼接待站为群众办理立案、送达、调解、开庭、宣判等诉讼事宜,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让当事人足不出乡(镇),就可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为避免工作日、当地群众赶集日全体法官外出办案或到市法院机关参加集体活动,老百姓到法庭时遇不到法官,造成他们不必要的往返开支和耽误农活,2006年初,针对辖区交通不便、群众来往不方便的实际,中心法庭决定在诉讼接待站点的基础上,推出绿色诉讼通道公示栏,对外公布法庭办公室电话号码和法官手机号码,实行电话预约办案。当事人可通过电话向法官进行法律咨询,预约立案、送达、调解、开庭、宣判等事宜。双方预约后,法官按约定的时间接待当事人。
诉讼接待站改变了过去法官坐等案件上门,在司法服务上显得被动和滞后的做法,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群众得到了方便和实惠。该市法院院长刘建刚说,“司法为民虽然增加了经费支出和法官在时间和精力上的大量投入,但广大老百姓高兴,突出了现代司法价值的取向。今后,我们将把诉讼接待站从乡镇延伸到村组,让百姓在家门口就能打官司。”
“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就像病人到医院看医生,希望能得到必要的尊重和周到的关怀。便民诉讼网络是法律审判服务功能的延伸,目的就是要让老百姓方便打官司、打得起官司。通过‘为民法庭—诉讼接待站—方便群众点—调解联络员’为主轴的便民诉讼网络,可以把司法为民、司法亲民、司法便民的措施和做法辐射到辖区大部分村落,把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可以使边远老百姓都能亲身感受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感受司法带来的公平、公正和温暖、关怀,让来到这里的群众有了‘到家’的感觉。”采访中,宣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建刚高兴地说。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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