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区法院理论指导实践确保实现"六实效"
2009-04-24 14:16:35
中国法院网讯 (易青洪)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自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紧密围绕袁州区委的统一部署,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注重理论指导实践,确保取得“六个方面”的实效。
一是把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体现在解放思想上。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开阔眼界中拓宽思路,在改革创新中破解难题。
二是把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体现在规范司法行为上。切实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严格审判程序,加大对审判、执行程序的跟踪管理力度,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三是把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体现在案件质量监督上。实行案件质量责任倒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以案考核、提升质量。
四是把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体现在转变审判作风、改善审判态度上。立案、接待工作中,要有“亲民、爱民、为民”的态度,对当事人的事情不推、不拖,切实保护群众的利益。
五是把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体现在加大案件执行工作力度上。切实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结率,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六是把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体现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上。把查找和解决问题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始终,突出解决好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把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作为这次学习实践活动能否取得实效的突破口,抓紧落实。
一是把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体现在解放思想上。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开阔眼界中拓宽思路,在改革创新中破解难题。
二是把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体现在规范司法行为上。切实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严格审判程序,加大对审判、执行程序的跟踪管理力度,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三是把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体现在案件质量监督上。实行案件质量责任倒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以案考核、提升质量。
四是把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体现在转变审判作风、改善审判态度上。立案、接待工作中,要有“亲民、爱民、为民”的态度,对当事人的事情不推、不拖,切实保护群众的利益。
五是把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体现在加大案件执行工作力度上。切实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结率,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六是把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体现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上。把查找和解决问题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始终,突出解决好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把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作为这次学习实践活动能否取得实效的突破口,抓紧落实。
责任编辑:张涵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