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三个进一步" 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
2009-04-22 14:29:39
中国法院网讯 (陈露露)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以《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法院的要求和部署,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过硬的举措,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以“三个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是当前党政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滨海法院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要求全院每一位干警必须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认识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的有效途径,是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探索促进法院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的有力武器。
二是进一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处主任、党总支书记、办公室人员等组成,专门负责活动的具体安排和督促检查工作。同时出活动专刊,刊载院活动中的重要部署和各部门的活动情况及特色工作。要求全院干警严格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确保学习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进一步学用结合,取得实效。在活动中,滨海法院先后开展了“服务企业促进发展座谈会”、“送法进校园”、递送征求意见函、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力图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有效解决创新创优意识不强问题,精神状态不振问题,工作开展不均衡问题,少数案件审理质量不高问题和审判作风不扎实问题,破除和摒弃一切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使全院干警更加主动地为大局服务,更加自觉地为人民司法,全面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是当前党政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滨海法院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要求全院每一位干警必须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认识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的有效途径,是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探索促进法院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的有力武器。
二是进一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处主任、党总支书记、办公室人员等组成,专门负责活动的具体安排和督促检查工作。同时出活动专刊,刊载院活动中的重要部署和各部门的活动情况及特色工作。要求全院干警严格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确保学习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进一步学用结合,取得实效。在活动中,滨海法院先后开展了“服务企业促进发展座谈会”、“送法进校园”、递送征求意见函、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力图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有效解决创新创优意识不强问题,精神状态不振问题,工作开展不均衡问题,少数案件审理质量不高问题和审判作风不扎实问题,破除和摒弃一切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使全院干警更加主动地为大局服务,更加自觉地为人民司法,全面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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