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气正育人才
——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纪实
2009-04-22 13:55: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量力
  位于赣西北的铜鼓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县,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毛泽东在这里亲自领导和发动了震惊中外的秋收起义。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宝贵的红色文化资源,以秋收起义精神为指引,深入挖掘红色文化的丰富内涵,不断拓展文化建设的多样性,实施文化育人、文化兴院,按照“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的要求,在调研工作、文化建设、精神面貌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带出了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人民满意的队伍。虽然院小人少,但却屡次在国家级、省级学术讨论会等多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队伍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2007年开始,铜鼓法院根据队伍建设的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提出要建设以“公正司法、和谐协调、清正廉洁、务实创新”为主要内容的铜鼓法院文化,要以“文化育人、文化兴院”,他们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人才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培育法院文化要始终注重以人为本。为了实现留住人才的目标,该院对法官在工作上严格要求、在生活上细致安排、在政治上关心成长。近年来,该院引进了6名优秀法律人才,无一流失,为法院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解决法官断档之忧。

  高尚的法院文化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要依靠正确的规范与引导。该院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通过严格执行制度、科学严谨的管理,形成了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衡量工作、以制度评价干部的管理模式,实现了法院文化软管理与制度硬管理的有机结合。小范至今还对一件小事“耿耿于怀”,那一天,因为在上班的路上碰到一个朋友,说了一会儿话,迟到了十多分钟,结果被全院通报批评,领导还找他谈了话,他心服口服,真正明白了铁的队伍就必须靠铁的纪律这个道理。自此,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精神是人的灵魂,良好的精神状态是法院文化的主线。为在全院树立良好的精神状态,该院积极向先进地区学习、借鉴,通过开展专家讲座、专题教育等多种方式,不断灌输和谐司法的理念,培养创新、拼搏、协作的精神。同时,大力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导向、陶冶、激励和制约的积极作用,激发对法院的尊荣感和归属感,激励奋发向上、勤奋工作的昂扬斗志,仅在2008年度,全院有4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7个个人获得省级表彰,26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表彰,1人被省高院授予二等功。良好的精神状态,带来了工作的积极成果,3年来,该院受理的案件数直线上升,在上级法院的案件质量评比中,屡次名列前茅,全年无一错案,没有一起干警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未出现一起因法院工作不当而引发的越级上访事件。

  法院文化体现于个体,个体文化素质的提高得力于学习。该院围绕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积极搭建各种学习的平台,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以司法审判实务为重点,组织庭审观摩,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组织书记员记录等技能竞赛,在2008年全市法院书记员比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以文体活动丰富生活,增强身体素质,形成了热爱体育锻炼的良好风气,该院法官在全市法院乒乓球比赛中获得男女单打第一名;以多层次、多渠道强化培训,引导法官们主动学习、坚持学习,该院90%以上的法官取得了本科文凭,3名法官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10名法官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占全院法官总数的22%;以审判研讨会为载体,广泛开展学习、交流、调研活动,逐步形成勤学习、勤思考、勤提高的良好风气,成为首个申报全省法院重点课题并获得第一名的基层法院,连续3年有法官的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并获得第二十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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