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注重“四结合”推动法院工作
2009-04-21 14:38:47
     中国法院网讯 (杨绪川)  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法院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载体,着力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法院工作的结合,通过“四个结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就。

  一是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提升执行力相结合。明确将提升各部门和各级领导执行力,作为检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的重要指标,作为实现院党组提出的“五年进入全国一流法院”目标的重要抓手,制定了提升执行实施意见,着力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 强化执行上级文件、工作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和奖惩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树立公正高效的司法形象。

  二是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提升司法能力相结合。该院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对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工作能力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并通过学习培训、集体讨论、实践调研、业务比拼等活动,着力增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司法决策能力、司法管理能力和司法审判能力;增强法官运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司法调解的能力和判决说理的能力;增强审判行政人员司法保障能力和服务司法的能力。

  三是学习实践活动与提高案件质效相结合。学习实践活动中,该院始终按照“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成本更低”的办案要求,着力加强审判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了“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行了案件“提速工程”,不断探索完善了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程序快捷审的新路子,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1至4月,在收案量大增的情况下,平均结案天数同比减少了2.8天。

  四是将学习实践活动与主动接受监督相结合。该院将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开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案件、重点工作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广大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与水平,该院还修制定了《铜山法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和现场监督执行,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评议,广泛听取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做好反馈工作,受到县人大、政协机关的高度称赞。
责任编辑:张涵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