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全面启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2009-04-13 16:10:14
     中国法院网讯 (龚国武 刘先超)  近日,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学习贯彻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职责。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一个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政治任务,关系到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关系到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关系到人民法院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要求,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突出服务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目标,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注重正面教育的原则,切实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切实建立健全符合审判特点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要按照县委的部署要求,把各个阶段的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省、一个标准不降,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会议强调,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大胆探索,精心组织,高标准完成各项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使教育活动既有特色又有实效;要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实现开展活动与做好审判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

  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七指导组组长谌启松到会并作了指导讲话。谌启松充分肯定了县法院党组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要求县法院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提高认识,在思想上突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地位;突出重点,在工作上彰显学习实践活动的特色;抓住关键,在环节上认真把握。要坚持把学习、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际效果。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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