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五“坚持”五“促进” 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2009-03-21 08:45: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盛明阳
当前,人民法院必须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坚持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才是真正的科学发展。为此,在工作中我们要做到“五个坚持,五个促进”。
一要坚持解放思想,促进司法理念更新,保持司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决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把主动接受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确保法院事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实现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坚持以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为天职,以尊重当事人权利为主要内容,以维护司法公信力为主要目标,以平等保护和不偏不倚为基本要求,全面提升司法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要全面更新司法理念,服从服务于区委工作大局。找准人民法院工作与区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对党和国家的工作部署,对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特别是对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发展等社会热点问题,主动做好司法服务工作。
二要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审判工作开展,推动临川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
要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坚持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打击和保护职能,营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坚持平等保护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调节和服务职能,营造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机关和基层行政组织在依法行政中的应有权威;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协调、各界配合的执行氛围下,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妥善处理涉农案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临川社会和谐稳定。要努力实现司法和谐。进一步完善调判结合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民事案件调解率、执行案件和解率和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判后说法,尽可能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在党委领导下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力争保持涉诉信访零记录。
三要坚持司法为民,促进服务民生工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要在保障群众诉权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申诉复查力度,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进一步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保证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打得赢官司;落实“巡回立案、巡回开庭、巡回调解、执行信息员、法官接访点、判决书公示、妇女及未成年人维权点、帮教基地、便民诉讼点、法制宣传”等十个方面进社区(村组)活动,构建司法服务网络。要在保障群众诉求上见成效。将“便利群众、便利诉讼”的原则落到实处,在司法各环节强化服务功能,使群众得到更周到、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提高审判效率,杜绝超审限、执限案件。要在保障民生问题上有作为。妥善审理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通过司法手段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要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基层基础建设,营造公正、高效、权威、和谐、廉洁、文明的司法环境。
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争做“善谋事、会干事、好共事”、人民群众满意、本院干警满意、上级法院满意、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满意、院党组满意的二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政治业务和司法能力建设,开展提升司法能力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司法实务与理论水平;加强业绩考核制度建设,建立后备干部档案,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五个严禁”,健全教育、预防、惩治相结合的反腐败体系,建立个人廉政档案。要夯实基础建设。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快“两庭”建设步伐,南站、腾桥、湖南三个法庭和法警集训中心今年要建成并投入使用,做好唱凯、桥东、北站、红桥法庭的规划征地工作,要建设两个“数字化”审判庭,落实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全面提升法院现代化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人民法庭向当地党委、人大报告工作的制度,法庭要积极为辖区中心工作服务,提高执法能力、服务水平和协调能力,争取更大的工作支持。要完善管理机制。构建争先创优的激励机制,完善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质效评估体系,开展审判案件示范庭活动,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规范司法政务管理,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事务管理、行政服务和后勤保障。
五要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司法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深化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
把司法改革作为促进审判工作的有力抓手,要按照“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有利于优化司法形象”的目标要求,根据最高法院出台的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十项任务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因地、因时制宜,从增加司法透明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审委会机制、健全审判管理体系、拓展司法服务功能等方面入手,稳步推进司法改革。
一要坚持解放思想,促进司法理念更新,保持司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决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把主动接受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确保法院事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实现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坚持以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为天职,以尊重当事人权利为主要内容,以维护司法公信力为主要目标,以平等保护和不偏不倚为基本要求,全面提升司法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要全面更新司法理念,服从服务于区委工作大局。找准人民法院工作与区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对党和国家的工作部署,对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特别是对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发展等社会热点问题,主动做好司法服务工作。
二要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审判工作开展,推动临川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
要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坚持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打击和保护职能,营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坚持平等保护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调节和服务职能,营造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机关和基层行政组织在依法行政中的应有权威;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协调、各界配合的执行氛围下,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妥善处理涉农案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临川社会和谐稳定。要努力实现司法和谐。进一步完善调判结合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民事案件调解率、执行案件和解率和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判后说法,尽可能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在党委领导下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力争保持涉诉信访零记录。
三要坚持司法为民,促进服务民生工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要在保障群众诉权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申诉复查力度,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进一步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保证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打得赢官司;落实“巡回立案、巡回开庭、巡回调解、执行信息员、法官接访点、判决书公示、妇女及未成年人维权点、帮教基地、便民诉讼点、法制宣传”等十个方面进社区(村组)活动,构建司法服务网络。要在保障群众诉求上见成效。将“便利群众、便利诉讼”的原则落到实处,在司法各环节强化服务功能,使群众得到更周到、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提高审判效率,杜绝超审限、执限案件。要在保障民生问题上有作为。妥善审理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通过司法手段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要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基层基础建设,营造公正、高效、权威、和谐、廉洁、文明的司法环境。
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争做“善谋事、会干事、好共事”、人民群众满意、本院干警满意、上级法院满意、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满意、院党组满意的二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政治业务和司法能力建设,开展提升司法能力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司法实务与理论水平;加强业绩考核制度建设,建立后备干部档案,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五个严禁”,健全教育、预防、惩治相结合的反腐败体系,建立个人廉政档案。要夯实基础建设。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快“两庭”建设步伐,南站、腾桥、湖南三个法庭和法警集训中心今年要建成并投入使用,做好唱凯、桥东、北站、红桥法庭的规划征地工作,要建设两个“数字化”审判庭,落实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全面提升法院现代化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人民法庭向当地党委、人大报告工作的制度,法庭要积极为辖区中心工作服务,提高执法能力、服务水平和协调能力,争取更大的工作支持。要完善管理机制。构建争先创优的激励机制,完善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质效评估体系,开展审判案件示范庭活动,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规范司法政务管理,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事务管理、行政服务和后勤保障。
五要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司法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深化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
把司法改革作为促进审判工作的有力抓手,要按照“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有利于优化司法形象”的目标要求,根据最高法院出台的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十项任务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因地、因时制宜,从增加司法透明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审委会机制、健全审判管理体系、拓展司法服务功能等方面入手,稳步推进司法改革。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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