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五个第一” 切实服务科学发展
2009-03-16 09:54: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成涛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作为人民法院发展不仅指自身的科学发展,更主要的是服务科学发展。服务科学发展是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牢牢把握“五个第一”。

  一、牢牢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优质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服务科学发展

  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司法公正,审判执行好各类案件,是人民法院的基本任务和职责。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稳定为前提、以和谐为目标,高快好省地审判执行案件。

  一是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司法公信源于公正裁判。公正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法官办理案件的首要价值选择。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处理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要大力实施“铁案、精品案、和谐案”三大工程,确保把每一起刑事案件办成铁案,把每一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成精品案,把绝大多数案件办成和谐案;继续开展以“判决零上诉、上诉零发改、发改零责任、办案零信访、文书零扣分、工作零差错”为内容的“六零竞赛活动”,激励法官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二是高度重视办案效率。“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人民群众不仅盼望公正的裁判,还盼望纠纷早一天解决,合法权益早一天得到实现。要增强效率意识,在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推行审限内提速,缩短办案周期;要完善繁简分流制度,实行普通程序简易审、简易程序再简化;要强化效率管理,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大力增速提效;要强化效率监督,对临近或超审限案件,实行“黄牌催办”和“红牌督办”制度,杜绝超审限和隐性超审限案件。

  三是高度重视办案效果。办案效果是衡量司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要坚持把化解矛盾作为重要的目标追求,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始终,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要加强调解工作,坚持注重调解、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既要解开事结、法结,又要解开心结、情结,全部案件都要做到胜败皆明,尽可能追求胜败皆服;要积极稳妥地审理好由金融危机引发的各类案件,对涉诉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骨干企业、大型民营企业、改制企业、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一些案件等,要积极稳妥,慎重处理,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最大限度地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出现由于审判执行工作方法不当,造成不稳定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司法宣传、司法建议等工作,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五进送法”活动,延伸扩大办案效果,努力追求办案效果的最大化。

  四是高度重视办案效益。效益观念是现代司法的重要内容,要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防止人力、物力和时间的浪费;要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科技含量,加强审判管理,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实行裁判文书上网、无纸化办公,降低司法资源的消耗;要注重选择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合理分流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更简便、更节省的途径解决纠纷。多选用便捷方法办案,尽量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腿,少误一个工,纠纷早一天解决。

  二、牢牢把握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以稳定和谐社会环境保障科学发展

  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责任,衡量法院工作的好坏,不仅看办了多少案件,出台了多少制度,更要看是否真正化解了矛盾,是否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全院要充分发挥司法的打击、保护、调节功能,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1、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把“严打”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要坚决打击;对过失性犯罪、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等,实行教育、改造、感化、挽救,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对立面;要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建立重大案件报告、社会风险预警研判制度,提前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2、切实促进社会和谐。对于民商事纠纷案件,要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方法,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做到“判前多想一想,判中多讲一讲,判后多访一访”,尽量少一些“对簿公堂、唇枪舌战”,多一些调解疏导,尽量促成用调解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要妥善处理行政案件,多采用行政协调方法化解争议和纠纷,做到既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又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切实解决信访难题。信访既是法律问题,又是政治问题。信访工作无小事,始终是衡量案件质量和干警队伍的“睛雨表”、“试金石”,始终是评价人民法院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继续落实信访工作组织领导、信访流程运行、信访预防预警、信访司法救助、信访工作联动、信访考核奖惩六大机制,实行“有情、有理、有解、有过”四有推定,严格源头治理、终身负责、领导包案、定期通报、一票否决“五项制度”,坚持院长公开接访,定期研究,逐件销号,以事要解决,推动息诉罢访。

  三、牢牢把握保障民生“第一追求”,以亲民爱民作风落实科学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越是困难时刻,越要高度关注民生”。人民法院要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把群众的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1、大力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坚持克服冷横硬烦的工作态度和敷衍应付、粗枝大叶的工作作风,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以深厚的感情对待当事人;要广泛开展“问情于民、问难于民、问计于民”活动,征求意见、查找不足,不断提高运用群众语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2、积极提供便民服务。要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引导群众采取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要进一步加强便民诉讼措施,不断完善远程立案、巡回立案、预约办案、休息日办案等方式,深化和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当事人诉讼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要依法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在诉讼指导、法律释明、司法救助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司法人文关怀,真正体现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要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社会生活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发生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等案件,要积极稳妥处理,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要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有效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执行难”;对一时解决不了或解决有难度的问题,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矛盾激化现象。

  4、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通过设立便民信箱、公开举报电话、院长集体接访、开办网上论坛、公开裁判文书、发放审判监督卡和征求意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把握群众需求。

  四、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第一要素”,以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推动科学发展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院队伍,是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的重要保障。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要求,把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1、鼓足干劲,奋发有为。一是树立“争”的意识、“创”的干劲,登高望远发展。 “思想境界有多高,工作干劲就有多大。”要有一种机遇稍纵既逝、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要有一种事在人为、干事有我、奋发有为的责任感,提升“精气神”,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发展欲望。二是领导干部要喊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带头拚搏实干。领导干部既要把关定向,掌握大局,又要率先垂范,身先士卒,抓好落实;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落实民主集中制,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班子成员之间、上下级之间,要努力营造识大体、顾大局、互相欣赏、互相配合的良好氛围,以自己的良好形象和人格魅力,影响、感召干警。三是全院干警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和“人人都是窗口、事事都关形象”,合力共推工作。继续坚持“和谐兴院”理念,营造“学习上象一所学校、工作上象一支军队、生活上象一个家庭”的氛围,部门之间搞好协作配合,干警之间团结干事、和谐处事,一心一意谋发展。

  2、加强教育,提升素质。一是强化政治教育。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盲目推崇西方司法模式和法治理念的教条中解放出来;坚持群众路线、调查研究,从片面强调司法专业化、特殊性而脱离群众的工作方式中解放出来;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机械办案和就案办案的观念中解放出来;坚持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从重判轻调、一判了之的思维模式中解放出来;坚持人民满意,从忽视群众感受、漠视群众监督的状况中解放出来。二是抓好业务培训。继续加强在职教育和培训,支持干警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资格考试复习,积极组织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疑难案件和审判实务研讨,倡导庭室之间、干警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适时组织到外地先进法院参观学习,邀请上级领导、专家来院讲课,加强交流学习,进一步开拓视野,更新理念,改善干警知识结构,打下良好的发展基础。三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大力加强干警驾驭庭审的能力、引导举证质证认证的能力、发现客观真实的能力、释理明法的能力、应用法律精神原则解决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和裁判文书的写作能力,深入学习马锡五式的工作作风,主动适应国情社情,体察民情民意,善于用乡土语言解读抽象的法律概念,善于将法律、道德、公序良俗融为一体,善于通过群众路线解决矛盾,化解纠纷。

  3、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一是完善制度规定。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现有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权的体系。要注重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把制度的规范、约束功能和人文关怀紧密结合起来,让制度成为一种“信条”,让管理成为一种“关爱”。二是规范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审判、执行、信访流程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庭审活动的操作规范,严格签发文书、审批强制措施的权限和手续,严格落实案卷评查、通报的规定,严格法院日常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确保法院各项工作按制度规范运转。

  4、严守“五条禁令”,抓好廉政建设。最高法院发布的“五条禁令”,条条都是“高压线”,条条都是“护身符”。一是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必须要切实负起办好案子、带好队伍的职责,真正明白“严是爱、松是害”的道理,真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干警,决不能对违纪苗头,视若不见,更不能姑息迁就。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搞好警示教育,开展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自由账、健康账“算账”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三是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管理监督,形成全方位、全时制的监督管理机制。四是严肃查处违纪事项。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对违纪事项,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五、牢牢把握机制创新“第一动力”,以解放思想、争先进位的精神状态引领科学发展

  思想解放程度有多高,发展空间就有多大。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精心谋划科学发展之策,凝聚科学发展之力,拓宽科学发展之路,以全面做好工作的实际行动,引领科学发展。

  1、创新服务科学发展新路子,大力提高服务水平。要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围绕应对金融危机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研究人民法院服务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为党委分忧解难,当好参谋;要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和重大改革及时向党委汇报,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有效解决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法院工作营造更加宽松、更加良好的环境;要积极作为,争先进位,以有为促有位,以干事促发展,使法院在党委政府中的地位更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更满意。

  2、创新推动自身科学发展新方法,大力提高司法能力。要按照“个人有特长、庭室有特点、全院有特色”的要求,调动全院的力量,集纳全院的智慧,全方面搞好创新,以创新推动工作落实,以创新促进工作发展。重点对刑事和解、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处理相关案件、土地流转法律对策、劳动争议调解处理纠纷机制、行政协调、执行和解、廉政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予以调研和总结,并积极探索民诉法修改后再审制度、审委会工作机制、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司法救助机制、法院内部运行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努力在全院开创一种亮点纷呈、创新作为、开拓进取的新局面。

  3、创新司法宣传的新形式,大力提高司法形象。要坚持“苦干加巧干、能干加会说”,占领宣传主阵地,弘扬时代主旋律。倡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树公平正义基本价值理念,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独特的法院文化,增强司法公信力。要认真做好舆论的引导工作,通过宣传解惑释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分清是非、辨别真假、消除误解,架起法院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在继续发挥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要更加重视网络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法院的好经验、优秀法官的好事迹,改革创新的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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