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人文司法” 服务科学发展
全面提升法院保障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水平
2009-01-26 10:10: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院长 方龙彪
  “人文司法”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将人文关怀融入司法实践,促进司法的文明与公正。当涂县法院在2008年开展“司法品质提升年”活动的基础上,确立“人文司法年”为2009年的工作主题,将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确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的主旋律。

  一、坚持以人为本,倡导“人文司法”理念

  实现司法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实践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涉农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公民法律意识,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实现农村的长治久安。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提高全院干警对人民法院解决“三农”问题发挥作用的意识,着力解决司法领域在城乡二元结构中的薄弱环节;适应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着力为农村发展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制度保障。

  认真落实中院下发的《政法八大民心工程》。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我院实际,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重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认真落实本院制定的《关于加强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意见》。以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为前提,着重处理好土地承包、山林承包、水面承包等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以维护农民利益为出发点,协调好土地流转纠纷;以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创新为目标,保障各项农村制度建设。以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为根本,加强对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保护。以提高审判执行质量与效率为抓手,改进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手段,着力保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为推进全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立足审判实际,创造“人文司法”环境

  坚持党委领导政法工作不动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逐步解决制约法院发展的不利因素,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向前推进。

  继续做好审判调研工作,加强与党政部门沟通。2008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民事审判工作开展了专项调研活动,充分肯定了我院民事审判工作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充分肯定了我院为解决好涉及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依法规范和保障企业的经济活动,依法化解农村农田承包、征迁和水面使用过程中引发的纠纷所发挥的积极作用。针对我县农村土地承包案件逐年呈上升趋势,且审理难度较大的情况,我院撰写了《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案件难点问题及处理对策》的调研报告,以送阅材料形式上报党委政府,受到广泛的关注和重视。近年来,我县交通事故案件频发,在刑事和民事两类案件中所占比重较大,我院进行了专项调研,以确切的数据,详尽的说理,引起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群同志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我县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对策,加以整改。今后我院将针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加强审判调研,积极寻求对策和支持。

  继续坚持服务大局,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县总体格局中进行决策。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和地方党委及政府的中心工作,将审判执行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大局当中,谋划工作思路,确定工作目标,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的与时俱进,切实解决涉农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保障企业改革攻坚,重视企业职工的生活保障;二是重大问题汇报协商,增加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三是疑难问题研究解决,利用各方力量化解纠纷;四是积极发挥司法干预,制止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情形。

  继续增强司法的社会认同,适时调整审判工作思路。根据上级法院有关精神和我县社会治安形势,适时调整工作思路,突出打击发生在工业集中区的各类犯罪,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刑事打击职能,打击“村痞乡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坑农害农的犯罪以及破坏生产生活设施的犯罪,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寻衅滋事犯罪,为全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优先审理和执行涉及民生的案件,注重服务经济建设和农村发展。

  通过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副产品流通等农业市场化进程中的各类纠纷案件,坚决制裁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及时审理和执行有关农民工追讨工资、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案件,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切实纠正侵犯农民权益的行政行为。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巡回审理、就地开庭、以案释法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继续坚持参与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深入基层一线延伸审判服务,通过办案、走访、座谈、调查的形式,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了解农村杜情民意。坚决落实党的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及党政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高度重视社会敏感性的问题,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对发现的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容易激化的矛盾和纠纷,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化解处置的建议,将矛盾解决在当地。一是运用司法建议,及时将审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告知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二是注重司法提示,有效防止工作上的被动。2008年,我院针对招商引资过程中土地征用问题,专门撰写了《国有土地征迁中应注意的问题》,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信息上的支持;三是加强司法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认知度;四是做好司法示范,以公正、谦和、文明、廉洁的形象,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起到表率作用;五是善于司法教化,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积极引导当事人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改变不良行为。

  三、着力科学发展,推进“人文司法”实践

  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增强宗旨意识,加深群众感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将司法为民贯穿到审判工作各个环节;增强廉洁意识,排除干扰,秉公执法,树立公正、亲民、廉洁的形象。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

  进一步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六个更加注重”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服务科学发展,着力落实司法为民,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着力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以“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为目标,把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原动力,着力服务新农村建设,强化调解、贴近群众、巡回审判,有效发挥定纷止争的职能,真正解决农村改革发展和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进一步完善司法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法官发现矛盾、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正确运用“调判结合”原则,满足人民群众快速解决矛盾纠纷的需求,继续健全和完善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好我院制定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落实好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的《规范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实施意见》。增强调解工作能力,提高调解工作水平,改进调解工作方式。

  进一步增强司法的社会认同。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法官的形象与语言艺术、法官的智慧与能力,为社会提供更公正、高效、全面的司法功能保障,深化普法教育,提升法律文化,加大司法宣传,促进信息沟通,消除公众对司法的误解和猜疑,提升公众对司法的认同。

  进一步开展修复性司法的研究。着重研究受害人的损害与赔偿的关系,修复因犯罪或侵权而破坏的社会关系,在实施制裁或惩罚时充分考虑犯罪者回归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按照“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开展调解进乡村、便民诉讼点进乡村、司法为民网络进乡村、法制宣传进乡村、矫正帮教进乡村的“五进”活动。切实担负起人民法院服务“三农”的责任。

  进一步促进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基础建设和机制创新。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走群众路线,坚持文明司法,和谐司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积极依靠党委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形成尊重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2008年,在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按期完成了三个人民法庭的新一轮建设。太白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也进入了筹建阶段。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正按序时进度开始外观和内部装修,可望在2009年上半年投入使用,这必将为我院下一步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物质基础性保障。

  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要求,通过开展“人文司法年”活动,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水平。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更好地完成宪法和法律赋予法院的职责,为实现当涂跨越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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