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亲民爱民为民 服务库区科学发展
2009-01-25 09:00: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启福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中央在全党开展的一项重大思想活动,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事关人民法院发展的方向。地处三峡库区腹心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推动争创全国一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为库区繁荣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

  我们党所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指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指导方针,也是司法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

  (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需要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面向全党,活动的对象主要是党员和领导干部。中央之所以要在全党开展此项活动,首先是从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出发,把深入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战略举措。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列宁指出,只有用先进理论武装起来的党,才能发挥先进战士的作用。科学发展观是我党关于社会主义发展理论的重大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发展理论的重大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的重大发展,因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全党的行动指南。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我们党要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巩固执政地位,就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全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二)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是贯彻“314”总体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重庆的战略需要

  中央决定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方面是出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从近年来我们党的队伍,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所暴露出的问题来看,从全国各地按连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来看,特别是从最近发生的乳制品安全事故来看,从重庆发展所存在的问题来看,我们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还存在认识的障碍,还没有形成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因此,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党和人民的事业出发,从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出发,从国家的前途命运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三)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是坚持“三个至上”、确保人民司法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的战略需要

  “三个至上”是人民司法的指导方针。司法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历史使命,必须以“三个至上”为指南,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深化对司法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坚持用和谐理念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三个至上”,必须亲民爱民为民。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是人民司法所必须坚持的根本的政治方向和政治本色。人民法院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亲民爱民为民的基本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人民司法必须坚持以党的事业至上,以人民为本位,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深厚的群众感情为基础,以科学的工作方法为保证,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为目标,把亲民爱民为民工作融入到法院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

  (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是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实现“西部领先、全国一流”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法院科学发展有两项基本的任务:一是审判的公正与高效,二是队伍的清正廉洁,两者相辅相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队伍的建设是根本。近几年来,法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强化队伍业务培训,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整体素质和形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但也应当清醒的看到,法院队伍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工作作风和组织纪律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极少数同志理想信念不坚定,存在特权思想、执法不公、服务意识淡薄、作风漂浮、脱离群众、组织纪律观念松驰、思想观念滞后等问题。这与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要求不相适应,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适应,不符合,与“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法院队伍素质存在距离。正因为存在上述问题和不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显得十分重要,十分迫切,十分及时。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必须克服三种倾向:一是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认为法院就是办案子,只要依法办案就行了,政治思想教育可有可无;二是与法院工作无关的倾向,认为科学发展观是针对经济的发展,司法机关从事的是审判业务,是具体的执法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的联系不大;三是思想厌倦、消极应付的倾向,认为刚搞过“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活动太多,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少,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会影响正常的审判工作,影响今年的岗位目标任务的完成。上述观念和倾向是片面的、错误的、有害的,必须彻底克服,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精神上来,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去。

  二、切实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

  按照市委、市委政法委和市高院的要求,市二中院结合自身实际,确立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主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为为指针,围绕“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奋斗目标,坚持以增强宗旨意识、进一步亲民爱民为民、继承优良传统、不断开拓创新、推动二中院新的发展、为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为主题,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提高和谐司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和主题,市二中院确立了“五个进一步”的工作目标:

  一是队伍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解放思想,深化认识,着力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上来,统一到“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上来,在“什么是科学发展、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进一步形成共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保持人民司法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认真解决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粗糙的问题,在亲民爱民为民上下功夫,力争在司法为民上有新思路、新办法和新举措。

  二是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切实纠正作风漂浮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和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和思想观念等方面与科学发展不适不、符合应的突出问题。切实推行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常态管理的理念,着力解决全院干警在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是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牢牢抓住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一契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实践锻炼,努力营造终身学习和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业务素质,提高亲民爱民为民的能力;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积极推进和谐司法,使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法官的自觉追求。

  四是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大胆借鉴吸收,虚心学习先进法院的成功经验。本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推动工作体制机制的逐步完善。

  五是公正文明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学习实践的效果最终要由审判工作的成效来体现。要牢固树立公信立院的观念,兼顾司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融法、理、情于一体,公正处理各类案件。要提高办案效率,真正做到及时审理,及时裁判,及时化解各类纠纷。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力争在改进审判作风上有新起色,在规范司法行为上的有新进展,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力求使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着力做好人民法院服务发展和自身发展的两篇文章

  人民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运用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二是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法院工作的重点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两个“发展”。

  第一,坚持第一要义,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导法院工作全局。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结合重庆实际和法院实际,当前,人民法院要围绕“两大部署”,促进“两个发展”:一是围绕“314”总体部署,运用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具体的审判、执行工作,为落实“314”总体部署营造稳定的政治环境、和谐的社会环境、优良的法治环境;二是围绕“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战略部署,全力推进法院自身的跨越式发展。要以脚踏实地、开拓创新的精神,研究争创一流的指标体系,制定争创一流的科学规划,采取争创一流的有效措施。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在发展中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要求人民法院在发展中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明确发展目的,解决“为谁发展”的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法院既要通过审判、执行工作,保护和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要采取实实在在的亲民爱民为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落实司法为民。二是明确发展主体,解决“靠谁发展”的问题。推动法院发展最直接的主体是全体干警,最坚强的依靠是人民群众。因此,人民法院对内要加强民主管理,营造轻松和谐的工作氛围,增强干警的主人翁意识,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对外要坚持群众路线,广开言路,主动征求,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坚持基本要求,着力在全面协调可持续上下功夫。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这对法院服务发展提出了更高标准,要求法官具备丰富的知识、宽广的视野、高超的裁判技能,不仅能娴熟运用形式逻辑推理正确适应法律,更要将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对案件进行正确的辩证逻辑推理。

  法院自身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键要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主”与“辅”的关系。审判是法院的主业,行政综合部门要牢固树立为审判业务部门服务的意识,审判业务部门也要充分理解和支持行政综合部门的工作;二是“审”与“执”的关系。要强化立案、审理、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配合,立案和审理都要为执行着想,要从能够执行、方便执行的角度思考问题;三是“上”与“下”的关系。即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中级法院要在审级监督、业务指导、统一司法尺度等方面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四是“严”与“宽”的关系。既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又要切实关心干警的工作、生活;五是“老”与“新”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老同志作风过硬、经验丰富的优势,又要着力培养年轻同志,确保审判事业后继有人。

  第四,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协调处理各种利益诉求。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就审判工作服务发展而言,要着力做到五个统筹兼顾:一是统筹兼顾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既要克服“唯程序论”,又要杜绝不规范的司法行为;二是统筹兼顾依法裁判与诉讼调解,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三是统筹兼顾刑事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与被害人的权益保障,既要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又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四是统筹兼顾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既要坚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宪法原则,又要落实阳光审判,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五是统筹兼顾司法工作专业性与坚持群众路线。

  法院自身发展要统筹兼顾“五头”:一是龙头。以落实民主集中制为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二是人头。以严格教育、培训、管理为重点,抓好队伍建设;三是重头。既要善于抓住一个时期或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又要兼顾和带动一般;四是苗头。要深入调查、认真分析工作中的各种不良倾向,知微见著,防患未然;五是源头。要从机制、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入手,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思考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坚持标本兼治。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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