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藏区执行显真情
2008-12-30 15:30: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建芳 赵云川
  12月,迪庆高原海拔最高最边远的德钦县城平均气温已达零下八九度,这样稀薄的空气、寒冷的天气、高原藏区慢节奏的生活丝毫没有影响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小组的执行计划。在院领导的安排下,胡士光等执行法官一行四人翻越海拔4000多米的百茫雪山驱车前往德钦县执行。

  2005年7月,德钦县燕门乡的阿某和李某对开出租车的杨某实施了抢劫,并将其杀死后连同出租车推下公路后畏罪潜逃。10月8号,两名罪犯被抓获归案。2006年1月,两名罪犯分别被迪庆中院刑事审判庭判处死刑,各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杨某(受害人之父)各种经济损失85530.00元。在2006年2月,申请人杨某向迪庆中院递交了执行案件立案申请表。

  2006年10月,迪庆中院执行法官和申请人杨某来到被执行人阿某和李某家,可是事情的进展并不尽人意,两家都位于贫困山区,家境贫寒,家里只有几头牲口,杨某看见这种情形,只好请求执行人员说:“我也不想逼他们,他们这次赔不起那么多钱,就分期还吧。”

  就这样,一直到2008年12月,执行人员再次来到离县城80公里的燕门乡阿某和李某的家,本以为过去两年后两家的情况会有所改善,可是依旧贫寒的面貌让执行人又陷入了一个困境,被申请人阿某已被执行死刑,父亲在他很小时候就去世了,留下母亲和辍学在家务农的弟弟,他的母亲哭着说:“我们对不起杨某一家,儿子犯了天大的罪,我们应该赔,但是真的找不到那么多的钱,请你们把家里最值钱的两头牛和几只猪先拉去抵账,其余的给一点时间我们慢慢想办法”。而李某的父亲因为接受不了儿子犯罪,日日借酒浇愁,加上重病缠身几个月后就撒手归天了,家里只有一个体弱多病的老母亲和在外地读书的弟弟,家里唯一的财产就是一栋房子和几只猪,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人员立即给杨某打电话,把所见所闻真实详细地告诉他,征求他的意见,希望他也能来到当事人家亲眼看一看,杨某考虑片刻后说他放弃了这17万了,此刻执行人员无不为之感慨万分。回城后,执行人员再次与杨某进行面对面交谈,杨某告诉执行人员他经过认真考虑放弃这17万元的赔偿,年过五旬的老人家哭着说:“我的女儿已经不在了,别人家的儿子也已绳之以法,冤冤相报何时了,他们的家庭情况我也知道了,我再抓着不放没有什么意义了。一直以来最让我欣慰的是,你们中院对我这个执行案的重视及执行人员高度的敬业精神,你们不顾路途艰辛多次来到德钦执行,执行法官耐心、细致、以人为本的工作作风深深感动了我,谢谢你们,我自愿放弃了!” 这副情景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17万对于边远藏区一名普通的老百姓来说不是个小数目,更何况他经历了丧女之痛,此案执行的和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促进了迪庆藏区的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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