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珠山区法院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三农
2008-11-25 15:14:06
     中国法院网讯 (郭凤池)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为民,高度重视“三农”案件的审理,形成了亲农、爱农的良好氛围。

  该院虽然是城区法院,以审理辖区内城市居民和企业的案件为主,但也有不少涉及农民工进城从事劳务和道路交通事故及医患纠纷的案件。对这些案件,该院积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保全、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申请执行费都予以免交或缓交,对经济特别困难者,还为他们垫付在审理和执行中的相关费用,给予适当的执行救助。

  近三年来,该院共受理涉及以农民为诉讼主体的案件149件,共免、缓诉讼等费用18万余元,这些案件涉及的标的额130余万元、执行标的额90余万元,实际执行80余万元,执结率88%,。

  最近,该院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对涉农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以满足农民对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待,使司法关怀,像阳光一样,温暖他们的身心。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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