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细雨和谐执行
2008-10-10 09:41: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西省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汤河
  执行是一门艺术,良好的执行方法及策略可破解窘境,克难制胜。一个优秀的执行员,就像一名好的医生对不同的案件应根据不同案情对症下药。我们目前的执行环境与我国的国情紧密相关,这就要求我们在依法办案,保证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必须有大局意识,树立和谐理念,考虑案件执行的社会效果,在执行中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才是最好的执行效果。笔者总结的执行方法是:

  第一、要善于倾听。我院在受理的执行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相邻纠纷、离婚、抚养、赡养费纠纷的。这一部分案件,执行标的相对较小,但矛盾又特别激烈。处理这些案件,首先要耐心、细心,要学会倾听,在听取当事人的倾诉,唠叨中,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理,找到矛盾的焦点;要学会换位思考,把他们看成我们的兄弟姐妹,你要融入他的内心,要让申请人信任你,让被执行人信服你,不管什么案件,只要把他当作自己的事来做,把当事人都当作我们的亲戚朋友对待,办案就不会拖拉,不会不尽心,就会赢得人家的尊敬与信赖。

  第二、“攻心为上,不战而屈人之兵”。《孙子兵法,谋攻篇》中说,“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笔者就曾执行了这么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被执行人在承接申请人的油桶焊接业务时,由于操作不当,将申请人炸伤致残,在诉讼期间,被执行人担心判决生效后无力履行,携妻子外出打工,将女儿寄居亲戚处,逃避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唯一可供执行财产为一套向他人购买的尚未过户的二手住房,但该房系被执行人与其均已80多岁的父母共同居住,其父母称如法院处置该房将以死相拼,在将房屋查封,被执行人查无下落的情况下,笔者一方面做好申请人工作,替其申请低保,与银行联系,暂缓其住房还贷,向领导汇报,捐款给其小孩解决学费,另外抓紧做被执行人亲属工作,曾几十次地到被执行人父母、兄弟处做工作,劝其变卖房产履行义务。并利用早上守候,逐一通知、邀集被执行人父母、兄弟、岳父谈心,晓以利害,终于促使被执行人亲属主动变卖房屋,兑现执行款,将历时3年的涉诉案件圆满执结。

  第三、“非不能也,乃不为也”。在执行中,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用爱心感动被执行人,甚至申请人。特别是涉及家庭、婚姻关系的案件,考虑到如果简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造成其家庭矛盾越会加深,为了不让新矛盾再产生,就不能就案论案,应跳出案件求结果,要多了解、多沟通,找到问题的矛盾焦点,在双方互见互谅的基础上调解解决。

  第四、刚柔相济,双管齐下,取得政府支持,启动救助机制。对被执行人穷尽所有的执行措施后,仍然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应多做被执行人家属的工作,争取最大限度的履行判决书。同时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从最低生活保障、司法救助基金等各种方面,帮助申请人。

  第五、欲擒故纵、放水养鱼。古人说,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对一时确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也应正面劝导申请人,在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前提下,采取放水养鱼的办法,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分批履行义务。时间虽长一点,但执行效果更好,

  笔者认为只要在执行中,把握好当事人心理,先礼后兵,仁至义尽,之后你处罚他,拘留他,他也认为他没履行是他不对,你这么做是应该的。要让被执行人怕,但千万别让他恨,怕不是怕法官,是怕法院执行。中国社会几千年的传统,人往往骨子里都有一份虚荣心,做生意的怕你影响生意,影响信誉;有公职的怕影响工作,影响前途;就是普通百姓也怕邻里笑话,说三道四。所以要掌握他们的心理,要替他们换位思考,站在他们的立场上帮他想,注意维护他的形象,尊重他,不要让他下不了台,不要让他破罐子破摔,不要让他对执行法官产生仇恨,要让他有三分履行能力时尽七分的力,至最后履行完毕。反之,真到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时候,那就该轮到我们执行员怕了,怕什么呢?怕案件执结不了,怕申请人权利得不到保证,怕法律的正义得不到体现。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理想的法官就是正义的化身”。法律的精神是正义,法官的灵魂是公正,只有一身凛然正气的法官,才能不唯权,不唯上,不唯情,不唯钱,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法律,勇做法律的忠诚捍卫者,在执行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那就要求我们果断地采取措施,既然从事了这份工作,就不要怕得罪人。         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在执行过程中,只要我们不是为一己私利,只要踏踏实实地为老百姓办事,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那样才可以在工作中体现我们的价值,体现一个执行员的人格魅力。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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