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法院:加强执行信息录入提高执行效能
2009-04-29 11:44:00
     中国法院网讯 (贺茵 刘秉强)  今年以来,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在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切实提高执行信息录入工作质量,确保执行信息录入工作符合要求,并以此提高该院执行工作效能。

  加强源头的宏观调控工作。该院要求在审判阶段即由审判员负责收集原、被告身份证号码或企业代码,并且在裁判文书当事人基本情况中,明确载明。此举大大减少了执行阶段信息录入的难度和工作量。

  加强人力、物力配备。该院为执行录入工作专门配备了壹台新电脑,专用于信息的录入;配备了专门人员全面负责信息的录入,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录入工作的正常运行。

  加强与各联动机制的联络。在特殊情况下,审判文书中企业代码或身份证号码没有载明的,经协调,执行人员与公安、技监局等部门直接接轨,由执行人员向公安局、技监局专人查询,一个电话即可迅速调入所需的企业及身份证信息。

  加强抽检信息录入工作。该院从信息录入管理上下功夫,对“信息录入”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提出严标准、高要求,定期开展录入情况大检查活动,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并纳入年终个人、庭室评优的目标考核范围。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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