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院长千里送款解民忧
2008-09-22 15:51:46
法官将14万元的救命款送到原告家属手中
中国法院网讯 (宋 澄 范 婷 杨新华) 9月17日,江西省星子县人民法院院长梅秀文率民一庭办案人员驱车千里,前往湖北省武汉市同济医院,看望原告张永成,并将14万元“救命款”送到张永成家属手中。
该案原告张永成是湖北武汉人,今年8月在星子县不幸发生车祸,头部重伤、昏迷不醒,急需大笔救治费用。经多方协商无果后将肇事方、旅行社及其各自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并申请先予执行。星子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审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遂裁定先予执行。承办法官先后三次赶往南昌、武汉,向被告三家保险公司送达裁定。当先予执行标的款到帐后的第二日,该院院长不远千里,亲自将款送到武汉原告家属手中。
据悉,在原告发生车祸后,先后经过三次开颅手术,已经花费近30万元。为筹集手术费,家中已是债台高筑,此时星子县人民法院送来的这14万元不异于是雪中送炭,解了燃眉之急。
该案原告张永成是湖北武汉人,今年8月在星子县不幸发生车祸,头部重伤、昏迷不醒,急需大笔救治费用。经多方协商无果后将肇事方、旅行社及其各自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并申请先予执行。星子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审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遂裁定先予执行。承办法官先后三次赶往南昌、武汉,向被告三家保险公司送达裁定。当先予执行标的款到帐后的第二日,该院院长不远千里,亲自将款送到武汉原告家属手中。
据悉,在原告发生车祸后,先后经过三次开颅手术,已经花费近30万元。为筹集手术费,家中已是债台高筑,此时星子县人民法院送来的这14万元不异于是雪中送炭,解了燃眉之急。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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