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里法院:从“拒喝一瓶饮料”入手加强作风建设
2008-09-22 15:49:28
     中国法院网讯 (龙广华 戚荣剑)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由于天气炎热,中途休庭时,被告拿出自带的饮料解渴,为表示对法官的友好,其向法官及书记员递送了几瓶饮料,但法官和书记员及时、委婉的拒绝了。

  法官向对方作了解释,称赠送一瓶饮料在别的场合是一种很正常的礼貌行为,但在法院,尤其是法庭上向司法人员增送饮料,就会令对方当事人产生怀疑,认为法官会有意的偏袒一方,以至于对案件的审判产生负面影响,降低司法的公信力。双方当事人听完解释后,对法官的这种优良作风表示了由衷的敬佩。

  近几年来,湾里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法官行为规范(试行)》的要求,狠抓法官队伍作风建设,从立案、审理、执行、涉诉信访四个方面入手,对法官言行举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全面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尤其加强了对法庭审理的规范,制定出台了 “湾里法院庭审八不准”, 要求庭审过程做到语言文明,举止端庄,行为严肃,着装规范。该院通过加强审判作风建设,保证了司法行为的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维护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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