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溪法院咬定案件质量不放松
2008-08-29 14:44:37
     中国法院网讯 (任大成 梁祖奎)  湖北竹溪县人民法院把案件质量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东风,突出“审判质量年”,多措并举,合力攻坚,努力把审判质量这一“生命线”工程打造成精品。今年来,无新增缠访缠诉案件,当年结案无发回重审案件。

  领导重视,形成共识。年初工作会上,院党组将审判质量作为重点,进行专题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针对过去存在的部分干警工作责任不细、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不高等问题,积极开展开示范庭、百案旁听、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发挥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优势,由各业务庭开示范庭,院党组成员和其他业务庭干警旁听,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进行评议,规范庭审程序、庭审礼议,达到共同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对优秀裁判文书的精彩部分和裁判文书有差错的分别标出、集中展示,共同提高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形成人人重视案件质量、全员努力抓案件质量的氛围。

  精细审理,办成“三案”。法院干警从书记员到院领导,各负其责,实行院机关由立案庭集中立案、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报立案庭登记的双轨立案、统一管理的立案机制,把好立案审查关,形成全院“一盘棋”,依法强化保全措施,为审理、执行创造条件,为案件质量打好基础;审理工作严格遵守程序法和实体法,把好证据关、事实关、法律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对涉及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类案件,努力办成“和谐案”。对于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新类型案件、社会公众关注的案件,树立精品意识,在审判上突出“精”,在特点上突出“亮”,在社会效果上追求“佳”,在庭前准备、庭审过程、文书制作、卷宗归档、案例撰写方面狠下功夫,努力办成“精品案”。对于刑事案件和申诉再审案件,通过认真办理,确保证据确实充分,认定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的各个环节、细节无瑕疵,办成经得起历史和公众评判的“铁案”。

  创新办法,严格评查。在提高审判质量、事前监督的基础上,该院加强事后监督,严格案件评查,创新评查方法,实现“三个转变”、“两个结合”、“一个提高”。将过去的审监庭常规评查、年终由审判骨干集中分案评查转变为今年的由审监庭评查后逐案报送审委会委员分案评查,保证了评查方法的公平;将过去的凭经验评查转变为严格按统一的评查细则评查,后经评查小组集中评定打分定级,保证了评查结果的公正;将过去的院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把关向对全部审判工作把关的转变。同时,实现了审委会的总结审判经验与案件评查相结合,创新了审判调研的渠道;审委会委员日常指导审判实践与事后审查把关相结合,强化了审委会委员的工作职责;达到院审委会委员带头做到“民刑兼通”,全院干警审判水平共同提高的效果。

  责任追究,防微杜渐。该院以案件评查为手段,对评查结果充分利用,目的在于提高案件质量。该院对评查中发现的案件质量瑕疵,由审监庭退回业务庭,责成及时整改;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分管领导组织业务庭召开整改会,由审监庭督办;对违法审判、违法执行和办案差错责任人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根据《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其责任认定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分别给予处理;对评查结果,由审监庭每月编发通报,指导审判工作,并作为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奖惩、晋职晋级的依据。通过这一办法的实施,各业务庭积极采取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的措施,实行集中“会诊”。每月对整理待报结移送的案件,由书记员检查装订效果、案件承办人自查、庭长审查把关后再移送,努力保证在结案前消除案件质量瑕疵和差错,为努力实现公正高效权威审判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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