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方面着力 创一流业绩 树一流形象
2008-07-25 17:00: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蔡明清
2008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92件(含旧存),审(执)结1063件,法官人均结案数20.84件,总和结案率76.36%。与上年同期比,受案数增加398件,结案数增加450件,人均结案数增加近10件,结案率提高12个百分点,上诉率下降40%。尤其是执行案件与上年同期比,执结数增长4倍,执行标的增长近11倍,取得较好成效。但是在全省社会治安状况及政法队伍形象公众测评中,我院得分在全市法院系统排名靠后。针对上半年工作的不足,我院决心从五个方面着力,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力争摆脱被动局面。
一、着力于作风建设。完善纪律作风各项规定,对审判纪律作风进行量化考核;建立审判纪律巡查考核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时、不打招呼地对各部门的工作作风、庭审纪律进行巡查考核;建立廉政回访卡制度,对已判决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回访卡,从反馈的意见中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长与各庭室签订廉政责任状,一级抓一级,构建廉政建设的监督制约体系。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百案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切实改进工作。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和干警中实际存在的执法不严、断案不公、办事不快、为警不廉问题,从严查处,遏制关系案、人情案。杜绝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玩游戏、炒股、串岗溜岗现象和庭审中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态度不严肃、着装不规范、随意离开审判席、接打手机、吸烟、嚼槟榔等现象。以此改善法院整体形象。
二、着力于司法为民,关注民生。院领导带头下基层,深入企业、农村,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调查群众之所需、之所急、之所求;实行审务公开,建立了公示栏,设立了公告牌,公开审判纪律、收费标准、裁判文书等,广泛接受当事人监督;畅通便民诉讼渠道,在立案大厅、信访大厅,设立当事人休息室、候访室等硬件设施,完善“一站式”立案流程服务和“诉讼引导”制度,解决当事人来法院诉讼可能遇到的种种不便,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全面落实司法救助的各项规定,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缓诉讼费用,让社会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对涉及民生的拖欠民工工资、农业承包纠纷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上半年,我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扫除了一大批积案,下半年将继续采取 “三集中”执行专项活动等各种措施,加强执行力度,实现当事人既判利益,树立司法权威。
三、着力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树立和谐司法理念,从立案、送达、保全、庭审各个环节强化调解工作,实行全程调解;建立和完善引入社会力量进行调解的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有利于案件调解的社会力量参与诉讼调解,完善诉讼中委托调解制度,尽可能让当事人握手言和;在刑事审判中注重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和解解决;在行政审判中着重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努力促进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和谐;在执行工作中强化执行和解,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加强判后释明和诉讼引导,让当事人胜败皆明,服判息诉。着重治理“重信重访”,将涉诉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理列入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加大信访案件调处息诉息访率、重复信访降低率的考核权重,对矛盾尖锐、问题突出的重大涉诉信访案件,做到院领导,尤其是“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督办,随时接访,热情接访,确保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四、着力于提高司法绩效。根据不同案件的类型和特点,设定科学合理又具体量化的绩效指标,对各部门的岗位目标进行考核;完善案件警示、督办制度,严格执行“两个五”工作日制度,除当庭宣判案件外,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在庭审结束后15日内结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在庭审结束后30日内结案。临近结案控制节点时,由各办案部门自行催办,超过结案控制节点未结案的,由审管办发出督办令,限于督办之日起5日内或10日内审结,经督办仍未结案的,给予相应处罚;建立审判管理通报制度,由审管办对案件质量、案件流程、司法绩效、裁判文书质量等定期通报全院,加强对审判各个环节的动态监督;加强案件质量责任,全面评查已结案件,奖优罚劣;院党组通过分析,认为我院的调解率、当庭宣判率、结案周期等重要绩效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后,决定对这些薄弱环节采取各种措施重点突破。将调解贯穿于立案、送达、保全、庭审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调解,引入社会力量调解,委托调解等制度。为了加强当庭裁判率,针对基层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居多的现状,区分第一次起诉且明显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离婚纠纷案件和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证据充分的债务纠纷案件为必须当庭裁判案件,案情复杂、法律关系难以把握的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大,当庭宣判可能激化矛盾的案件和县委、人大、政府关注的案件列为不宜当庭裁判案件;繁简分流时,原则上将所立案件按简易程序排期开庭,规范送达工作,使送达及时有效,提高一次开庭成功率,缩短结案周期;上半年的办案竞赛活动,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下半年将继续开展一系列办案竞赛活动,促进绩效的提高。
五、着力于法制宣传。充分利用现代媒体覆盖面广、传播快等特点,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市、县各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强与洞口电视台联系,强化电视宣传效果;适时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组织干警为群众免费进行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加强联系沟通,就审判、执行工作、法官队伍建设、审判综合楼建设、装备建设等工作专题向县委、人大进行汇报,有效地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以司法为民为重点,突出宣传法院在方便群众诉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的做法和经验。突出宣传法院和法官先进典型,全面反映法院法官风采;以司法保障服务为重点,突出宣传调节经济关系,为洞口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突出宣传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以期扩大法院的影响力,使群众理解法院,支持法院。
一、着力于作风建设。完善纪律作风各项规定,对审判纪律作风进行量化考核;建立审判纪律巡查考核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时、不打招呼地对各部门的工作作风、庭审纪律进行巡查考核;建立廉政回访卡制度,对已判决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回访卡,从反馈的意见中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长与各庭室签订廉政责任状,一级抓一级,构建廉政建设的监督制约体系。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百案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切实改进工作。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和干警中实际存在的执法不严、断案不公、办事不快、为警不廉问题,从严查处,遏制关系案、人情案。杜绝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玩游戏、炒股、串岗溜岗现象和庭审中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态度不严肃、着装不规范、随意离开审判席、接打手机、吸烟、嚼槟榔等现象。以此改善法院整体形象。
二、着力于司法为民,关注民生。院领导带头下基层,深入企业、农村,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调查群众之所需、之所急、之所求;实行审务公开,建立了公示栏,设立了公告牌,公开审判纪律、收费标准、裁判文书等,广泛接受当事人监督;畅通便民诉讼渠道,在立案大厅、信访大厅,设立当事人休息室、候访室等硬件设施,完善“一站式”立案流程服务和“诉讼引导”制度,解决当事人来法院诉讼可能遇到的种种不便,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全面落实司法救助的各项规定,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缓诉讼费用,让社会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对涉及民生的拖欠民工工资、农业承包纠纷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上半年,我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扫除了一大批积案,下半年将继续采取 “三集中”执行专项活动等各种措施,加强执行力度,实现当事人既判利益,树立司法权威。
三、着力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树立和谐司法理念,从立案、送达、保全、庭审各个环节强化调解工作,实行全程调解;建立和完善引入社会力量进行调解的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有利于案件调解的社会力量参与诉讼调解,完善诉讼中委托调解制度,尽可能让当事人握手言和;在刑事审判中注重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和解解决;在行政审判中着重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努力促进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和谐;在执行工作中强化执行和解,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加强判后释明和诉讼引导,让当事人胜败皆明,服判息诉。着重治理“重信重访”,将涉诉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理列入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加大信访案件调处息诉息访率、重复信访降低率的考核权重,对矛盾尖锐、问题突出的重大涉诉信访案件,做到院领导,尤其是“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督办,随时接访,热情接访,确保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四、着力于提高司法绩效。根据不同案件的类型和特点,设定科学合理又具体量化的绩效指标,对各部门的岗位目标进行考核;完善案件警示、督办制度,严格执行“两个五”工作日制度,除当庭宣判案件外,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在庭审结束后15日内结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在庭审结束后30日内结案。临近结案控制节点时,由各办案部门自行催办,超过结案控制节点未结案的,由审管办发出督办令,限于督办之日起5日内或10日内审结,经督办仍未结案的,给予相应处罚;建立审判管理通报制度,由审管办对案件质量、案件流程、司法绩效、裁判文书质量等定期通报全院,加强对审判各个环节的动态监督;加强案件质量责任,全面评查已结案件,奖优罚劣;院党组通过分析,认为我院的调解率、当庭宣判率、结案周期等重要绩效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后,决定对这些薄弱环节采取各种措施重点突破。将调解贯穿于立案、送达、保全、庭审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调解,引入社会力量调解,委托调解等制度。为了加强当庭裁判率,针对基层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居多的现状,区分第一次起诉且明显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离婚纠纷案件和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证据充分的债务纠纷案件为必须当庭裁判案件,案情复杂、法律关系难以把握的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大,当庭宣判可能激化矛盾的案件和县委、人大、政府关注的案件列为不宜当庭裁判案件;繁简分流时,原则上将所立案件按简易程序排期开庭,规范送达工作,使送达及时有效,提高一次开庭成功率,缩短结案周期;上半年的办案竞赛活动,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下半年将继续开展一系列办案竞赛活动,促进绩效的提高。
五、着力于法制宣传。充分利用现代媒体覆盖面广、传播快等特点,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市、县各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强与洞口电视台联系,强化电视宣传效果;适时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组织干警为群众免费进行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加强联系沟通,就审判、执行工作、法官队伍建设、审判综合楼建设、装备建设等工作专题向县委、人大进行汇报,有效地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以司法为民为重点,突出宣传法院在方便群众诉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的做法和经验。突出宣传法院和法官先进典型,全面反映法院法官风采;以司法保障服务为重点,突出宣传调节经济关系,为洞口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突出宣传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以期扩大法院的影响力,使群众理解法院,支持法院。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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